臺東縣達仁鄉南田村民張見賢伸手往前一指,表示前方就是臺電核廢料處置場的預定地。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臺當局“經濟部”將烏坵提升為核廢料“建議候選場址”,烏坵鄉長陳興坵、鄉代會主席蔡福春一致反對。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4月3日消息 臺當局“經濟部”上週二公告“低放射性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選址作業進入下一階段,臺東縣達仁鄉、金門縣烏坵鄉由“潛在場址”列為“建議候選場址”,距離公投只剩一步。兩地若成為最終處置場,達仁鄉可得20億元(新台幣,下同)反饋金,烏坵鄉則是27.5億元,但這筆錢會由鄉公所成立基金運用,不直接發給鄉民。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經濟部”官員表示,這次將兩個場址公告為“建議候選場址”,並同時公佈評估報告,公告期30天,各方可提出疑義,30天后由各單位逐項回復,直到外界沒有疑慮為止。
“經濟部”官員稱,答覆階段完成後,“經濟部”會正式核定兩個場址,進入“公投準備階段”。與地方政府進行協調,說服地方接受公投委辦,但這個階段沒有規定期限。該名官員坦承,協調地方“是最困難的階段。”最後,如果地方願辦理公投,必須先公告,且半年內一定要舉行。
該官員指出,因為場址始終難產,“但低放核廢料總不能不處理。”今年2月臺當局“原子能委員會”擬修改“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增列直接發放反饋金給地方民眾的獎勵機制。 但消息曝光後,遭外界質疑是“直接發錢買票”,修正案胎死腹中,仍依原規定辦理。
根據現行條例,官員說,反饋金總額為50億元,被選中的場址所在鄉分到40%(20億元),臨近鄉則均分30%(15億元),縣政府分20%(10億元),剩下的10%彈性運用。烏坵鄉因為在離島,沒有臨近鄉鎮,所以可跟縣政府對分臨近鄉的15億元額度,比達仁鄉多拿7.5億元。
不過,該名官員強調,這筆錢不能直接發到鄉民口袋,必須由鄉公所成立基金,未來“經濟部”會擬定基金運用辦法,而且只能用在公益性質。 (台灣網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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