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蘋果日報》網站報道,臺灣基隆一名小學三年級男童涉嫌在校偷鉛筆,媽媽知情後,自責未儘管教責任、大義滅親,上月29日夜帶兒子到深澳坑派出所。因學童無行為能力,警未移送法辦,只有口頭訓誡。
警方秀出手銬、腳鐐等,說明犯法就要銬上這些東西,男童哭著認錯,不敢再偷東西了。男童功課好,常拿第1名,但其母更重道德品行,因此發現兒偷筆,立即帶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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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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