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中市一名護士上班途中騎摩托車違規,被執勤警察攔查,警察要她在罰金1800元(新台幣,下同)和600元中“二選一”,還調侃她“不要難過,我們也想讓你開心啊”。女子事後覺得言語騷擾,事後向臺中市警政署投訴,不料一週後卻多收一張“無照駕駛”罰單。
據報道,27歲的林姓護士與4日晚8時左右騎車前往上班途中,因未依摩托車兩段式左轉規定,被路口值勤警察攔下盤查。林女當時向警察求饒,自己因為趕著上班才會違規,並非故意。
警方當場拿出掌上電腦查詢,發現林女僅有輕型摩托車駕照,她卻騎重型摩托車違規,警員當時對她表示,是要選擇無照駕駛的1800元、還是未依兩段式左轉的600元罰金,林女選擇後者。不料,警察在開單時語帶調侃的說:“不要難過,我們也想讓你開心啊!”
林女事後自覺被言語騷擾,因而投訴警政署。不料,一週後卻接到持輕型摩托車駕照、卻違規騎重型摩托車的1800元罰單,林女認為遭警察事後“挾怨報復”,認為是因被投訴才補開罰單。
兩名警察否認指控,聲稱事後補開單的情形常見也符合規定,但林女卻氣憤表示,當時是他們要她罰單“二選一”,有錯還不承認,根本把民眾當白癡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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