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有臺灣學者質疑《開羅宣言》不是條約。臺大政治係名譽教授張麟徵指,相關說法是斷章取義;臺灣輔仁大學日本研究中心主任何思慎則說是扭曲歷史。
臺大法律學院教授姜皇池稱,條約種類繁雜,單從文件名稱無從認定締約方有無創設法律拘束力之意願,故學說與實踐例示部分事項作為判斷參考,此間包括:文件之稱謂與用語、文件之內容、締結時之客觀環境(包括締約時之情狀、當事方之後續行為或相關談判人士之發言)。以此檢視《開羅宣言》,則不難發現《開羅宣言》並非條約,內容用語較像戰時宣傳文件,而非法律文件,質疑其拘束力,引發其他學者反駁。
張麟徵表示,“《開羅宣言》沒有拘束力”的論點可能禁不起檢視,因為宣言是否為條約,要看對相關國家有沒有拘束力,若有就是條約效力。《開羅宣言》是二戰期間中美英三國領袖發佈的外交文書,若說沒有拘束力,恐怕不是事實。
其次,張麟徵認為,從其他面向可以看出《開羅宣言》有其拘束力,最重要的就是中美英蘇發佈《波茨坦公告》,重申《開羅宣言》內涵必將實施,也就是日本要放棄掠奪自他國的領土,而日本在降伏文書也提出《波茨坦公告》,表示返還臺灣澎湖絕無疑義。
張麟徵表示,正因有《波茨坦公告》確認《開羅宣言》,某些學者只提《開羅宣言》,而沒把《波茨坦公告》放在一起論述,就是斷章取義的說法,而且日本透過戰爭從中國取得的土地,在戰敗後歸還,是天經地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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