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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以區對區模式深化兩岸產業合作

2016年03月10日 14:41:3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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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屆兩岸產業合作論壇于本月4日閉幕,臺灣《旺報》今日發表社評探討深化兩岸產業合作之議題。社評指出,兩岸產業合作進行至今,已從單純的產業單一試點跨向制度鬆綁創新,兩岸產業合作深化的關鍵,將視雙方的開放思維而定。

  社評摘編如下:

  剛剛結束的第四屆兩岸產業合作論壇,針對兩岸產業合作深化的策略進行研議,達成建立區對區合作關係、工作小組中增設電子商務產業分組等共識。兩岸產業合作擴展到區對區合作是一個好的方向,兩岸需要儘速研擬具體策略實踐。

  兩岸產業進行單一城市試點合作以來,已有許多成功的案例,雙方選定的中草藥、太陽光電、車載資通訊、通訊、LED 照明、光儲存、資訊服務、風力發電、車輛、設計、流通服務、食品、精密機械及航空業進行產業交流合作,均獲致許多具體成果。然而不可否認的是,兩岸產業合作常會遇到法規及制度面的障礙,試點城市的配合程度相當重要。

  以城市為主體的產業合作模式,不但可以直接突破地方政府法規的樊籬,亦可以使單一產業合作擴展成多項產業合作。因此,兩岸產業合作若能從過去單項單點產業合作試點方式,逐步邁向以城市、區域、園區為載體,進行城市對城市、區域對區域、園區對園區等不同類型的區對區合作,將有助於進一步深化兩岸產業合作發展。

  首先,面對目前大陸積極推動城鎮化,可以看出這將是大陸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持續成長和結構轉型的重要動力,兩岸產業區對區合作應可在此創造互利雙贏。

  城鎮化發展將會帶動龐大人口從農村向城鎮遷移,亦需有健全的醫療、教育等社會保障與救助體系支應,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投資也會增加。此部分有很大的商機,也十分需要跨產業別的區對區合作。

  我們建議“十三五規劃”納入兩岸產業採取區對區合作機制模式,促進兩岸進行城鎮化產業合作,並在兩岸經合會下的產業合作小組中,研議試點城市具體實施,包括精緻農業改造、城市基礎設施、環保節能城市建設等,結合兩岸政策支應、城鎮化城市商機、區對區合作的方式,將可落實此次兩岸產業合作論壇提出的“三中一管”合作模式,運用兩岸產業合作建構智慧城市,拓展兩岸產業在大陸中西部城市的合作商機。

  其次,有鋻於臺灣目前仍無法參與RCEP,苦無進入東盟市場之路徑,倘若區對區合作上,考慮聚焦大陸與東盟新型城鎮化的內需商機,在延邊城市進行兩岸產業合作試點,針對東盟內需市場及基礎建設上進行兩岸產業合作,共同開發東協市場,將可舒緩臺灣在大陸-東盟自由貿易區成立之後所面對的關稅差異及產業斷鏈壓力。

  再者,兩岸產業合作應融入兩岸積極發展自由經濟區以加快經貿自由化程度的想法,進行臺灣自由經濟示範區與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區對區合作(以下簡稱兩區合作),在兩岸經貿法規上進行創新合作。

  面對當前大陸以服務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型態,臺灣服務業開放的經驗,若能透過兩區合作進行交流與創新,落實到上海自貿區目前的服務業開放試點,不但可以複製兩岸製造業合作的互利模式,亦可引進服務業新臺商進駐大陸市場,對於兩岸服務業及消費者,都是雙贏。

  而臺灣亦可借由兩區合作,進一步排除兩岸產業的非貿易障礙,一方面可在檢驗檢疫、倉儲、物流等方面實現兩岸綠色通道,並在智財權保護、社會保險制度等方面進行共同研究及試點;在示範區極力推動的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金融服務、教育創新等創新活動,亦可嘗試吸引兩岸區內產業合作試點的可能性。借由兩區合作,吸引外資及臺商進駐示範區,完成以示範區試點開放做為臺灣經貿自由化的目的。

  兩岸產業合作進行至今,已從單純的產業單一試點跨向制度鬆綁創新,兩岸產業合作深化的關鍵,將視雙方的開放思維而定。

  兩岸都需要面對內部產業發展的改革阻力、跨單位橫向協調、民眾及輿論的觀感與溝通等,借由區對區合作進行法規鬆綁試點,以區對區合作模式緩和上述疑慮驟升的壓力,恰是突破跨境產業合作限制,持續邁向兩岸產業合作的最佳模式,雙方應儘速具體研擬政策戮力實踐。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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