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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一少女被鄰居逼迫賣淫 每天至少接客5次

2016年03月09日 11:17:03  來源:人民網-臺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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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10月9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20歲的“小美”3年前到經營水果生意的陳姓鄰居家幫忙,沒想到,對方見她單純好欺負,竟以“介紹男友”為由恐嚇取財,最後還推小美下海賣淫,賺的錢則供陳姓夫妻花用,直到小美忍無可忍逃跑,被民眾發現後報案,警方才循線偵破這起案件。

  警方調查,小美(化名)初中畢業後未升學,3年前到經營水果攤的陳鴻銘(39歲)與黃秋萍(30歲)夫妻家幫忙,賺取微薄薪資,沒多久後,黃女主動表明要介紹34歲的陳姓男子給小美當男友,私下卻心懷鬼胎,待小美與陳男發生關係,夫妻倆就以“陳男迷姦小美”為由,要求陳支付30萬元(新台幣,下同)遮羞費。

  陳男付錢後越想越不對,又返回要求陳姓夫妻歸還款項,最後雙方協調交還12萬給陳,但陳姓夫妻不甘到手的錢飛了,便將這筆帳算在小美頭上,要求她賣淫還債。警方說,陳姓夫妻一開始將小美媒介到臺中市區的應召站,以每次2000至4000元的價格進行交易,她實得約1400元,全數交給陳姓夫妻。

  警方表示,陳鴻銘與黃秋萍食髓知味,決定自己經營應召站,便帶著小美返回雲林老家,親自幫她媒介交易對象,並委由另名力姓男子擔任馬伕,所賺得的金錢只少數分給力男,其餘都由陳姓夫妻拿走。

  小美告訴員警,那時每天至少接客5次,生活相當痛苦,真的很想逃跑,但陳姓夫妻都恐嚇“要對家人不利”,連想打電話都很困難,還好力男對自己很關心,情感漸漸有寄託,但夫妻倆發現後,又說“男友要借錢買車”,要求自己繼續賣身,並斷了逃跑的念頭。

  警方說,小美去年4月與力男分手後,才知借錢買車的事根本是杜撰的,下定決心要逃離開陳姓夫妻家,今年初終於逮到機會,趁他人不注意趕忙跑出門,但逃出巷口不遠處就被發現,不但被帶回還遭痛毆。

  所幸,附近鄰居發現小美遭毆打的情況後報案,才知她早就被家人通報失蹤,經過數月追查,昨晚逮捕陳鴻銘、黃秋萍夫妻及馬伕等共7人,偵訊後依恐嚇取財、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及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責任編輯: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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