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9點多,臺灣“高速5號”公路發生遊覽車翻覆事故,32人死,10人輕重傷。(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2月14日訊 昨晚(13日)9時,臺灣“高速5號”發生遊覽車翻覆事故,累計32死(此前臺媒報道2名傷者送醫後不治,後更正),12人在醫院治療。據臺灣《聯合報》報道,一名林姓大客車司機立刻向記者反映,又是疲勞駕駛造成的?並直言“不會是最後一次”,他痛心道,“不用看也知道,(責任)一定又往司機身上推”,還質疑“每次出事都推給司機,旅遊業業者沒有責任嗎?”他表示,臺灣司機有2套標準在管工時,不知臺當局這次會不會徹底檢討司機的工時問題。
據報道,林姓司機表示,臺灣對遊覽車的工時完全沒有管制,任由旅行業者安排,司機只能認命的跑。且每次出事,都是推給司機背責任,旅遊業業者沒有責任嗎?他嘆道,從來不會去從根源檢討,徹底防止事故重演,只會遇到了再處理。
林姓司機說,司機有2套標準在管工時,一是臺當局“交通部公路總局”頒發的“運輸管理規則”,另一是“勞基法”。“運輸管理規則”中,規定“握方向盤”時間才算開車時間,但司機的前置檢查作業、中間休息時間都被綁住,時間往往超過“勞基法”。每每司機講超時,都被業者拿“運輸管理規則”來解釋。
林姓司機說,在海外,旅行社安排行程,司機有權檢視,如果行程過於緊繃或是行車時間過長,司機有權力拒絕開車。像日本10小時就會強制休息,中間休息也算在內,司機上班時間一到就會通知到最近可停車地方,換司機再行。
據報道,林姓大客車司機到今天淩晨2時許還與同業討論,表示大家都很關切,不知臺當局這次會不會徹底檢討司機的工時問題,還是新聞熱度過後,又不了了之。(台灣網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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