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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多次打擊一歲女嬰頭部致死 被判刑9年

2017年06月15日 14:34:38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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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網6月15日訊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中1歲1個月大的林姓女嬰去年初遭無照林姓保姆多次撞擊頭部致死。“最高法院”今天審酌她犯後沒有勇於認錯,依傷害致死罪判9年徒刑定讞。

  全案過程,臺中1名1歲1個月大的林姓女嬰,在去年初因為頭部重創送醫,由於她身上還有舊傷,醫院因此通報警方處理,而負責照顧女嬰的林姓保姆則向警方說,是抱著喂奶時不慎摔落,女嬰頭部著地。

  女嬰送醫前已昏迷沒有生命跡象,雖經搶救恢復生命跡象,但仍須依靠呼吸器維持。女嬰父親不忍女兒受苦,2天后決定拔管。

  檢方會同法醫相驗解剖,發現女嬰受有雙側硬腦膜下出血、雙側視網膜出血,及疑似受虐性頭部創傷致顱骨骨折並顱內出血等傷害,認為並非林姓保姆所說不慎滑落造成。臺中地檢署後來起訴林姓保姆。

  法院調查,保姆在女嬰8個月大時,就因床上未做防護,在女嬰即將跌下床時,僅拉女嬰右手臂,使女嬰手臂骨折。後來在女嬰1歲1個月大時,保姆明知嬰兒的頭(腦)部若遭受強力拍打及碰撞,可能導致死亡,竟一時情緒失控,多次攻擊女嬰頭部。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認定保姆行為與女嬰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審酌保姆犯後態度,未能與家屬達成和解等情形,以傷害致死罪判9年徒刑,業務過失傷害部分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台灣網 郭曉康)

[責任編輯:郭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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