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余曉潔 趙超)11月9日,溫家寶總理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了《政府參事工作條例》。這是中國第一部規範和加強政府參事工作的行政法規。《條例》頒布之際,國務院參事室主任、黨組書記陳進玉表示,這個條例的頒布實施,必將開啟政府參事工作的新階段。
“國務院參事室是祖國的同齡人,11月11日,參事室即將迎來自己60歲的生日。”陳進玉介紹說,1949年4月,毛澤東主席提出在政府內設立具有統戰性和諮詢性的參事工作機構。10月28日,周恩來總理親自主持遴選任命了32位政務院參事。11月11日,政務院正式設立了參事室。
60年來,先後有近200位參事竭誠盡力,為中央政府提供決策參考,為共和國各項事業的發展進步貢獻智慧。
陳進玉表示,《條例》在全面總結政府參事工作60年實踐經驗的基礎上,作出了二十條規定,充分體現了政府參事工作的特點和時代要求,在繼承的基礎上有所創新。
陳進玉指出,參事順利開展工作,需要得到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單位的支援。為此,《條例》規定:設立參事工作機構的人民政府應當為本級政府參事工作提供經費保障,為參事依法履行職責提供便利條件;根據科學民主依法決策的需要,安排本級政府參事參政諮詢的重點任務,定期向參事通報政府重大決策、工作部署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採取座談會、論證會等方式直接聽取參事的意見和建議,接受參事對政府工作的民主監督。
“《條例》的頒布,為政府參事工作開闢了廣闊的空間,展現了光明的前景。”陳進玉表示。
陳進玉說:“政府參事都是知識淵博、閱歷豐富、聯繫廣泛的黨外高級知識分子和黨內專家。他們身份超凡,敢於直言,有充裕的時間深入基層調查研究。60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參事們通過“直通車”的渠道,向黨和政府提出了大量很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已成為科學民主決策的一支重要支援力量。”
據截至今年初的統計,近5年來,國務院參事對《政府工作報告(徵求意見稿)》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共計500多條,對《全國人大組織法修正案(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稿)》等多部法律法規提出修改意見800多條,有不少被起草單位採納。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