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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部長:積極做好新形勢下的法律援助工作

2011年06月03日 22:10:47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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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援助制度是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一項重要法律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是司法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保障社會公平正義,貫徹落實中央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決策部署,對做好新形勢下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下,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援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認真履行職能,紮實開展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改革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在服務改善民生、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要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緊緊圍繞人民群眾對法律援助的需求,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準。

  做好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保障困難群眾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是法律援助工作的基本職責。要積極為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提供訴訟和非訴訟代理,幫助他們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當前,特別要圍繞特殊群體的法律援助需求,努力做好下崗失業人員、零就業家庭、返鄉農民工等的法律援助工作。認真辦理好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依法為經濟困難的刑事案件當事人提供辯護和代理,維護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訴訟權利。廣泛開展法律援助諮詢服務,切實做好法律援助專線諮詢工作,為群眾解疑釋惑。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認真審批法律援助申請,及時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案件,使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能夠及時獲得法律援助。

  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隨著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廣大人民群眾對法律援助的需求不斷增加。逐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更好地滿足困難群眾的需求,已經成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要全面、準確地了解人民群眾在民生方面的法律需求,推動地方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準,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讓更多群眾獲得法律幫助。鼓勵、支援有條件的地方綜合考慮公民法律援助需求、法律服務市場價格、法律援助資源狀況等因素,適度放寬適用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標準,逐步降低法律援助門檻。適應困難群眾的法律援助需求,按照權利保護優先順序和需求迫切程度,將就業、就醫、就學、勞動報酬、社會保障等與民生問題緊密相關的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推動政府建立法律援助“三項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促進法律援助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這是適應新形勢下人民群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職能作用的重要舉措。要深入開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進一步規範服務行為、完善工作制度,促進法律援助便民工作常態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務窗口,擴大基層法律援助服務網路覆蓋範圍,拓寬法律援助申請渠道,使困難群眾能夠及時就近申請法律援助。簡化法律援助受理審查程式,為符合條件的特定困難群體發放法律援助卡(證),免除經濟困難審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機制,方便廣大人民群眾獲得法律援助,降低維權成本。積極創新服務方式,努力提高服務效果。

  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品質和效率。法律援助品質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線。提高法律援助品質,對於法律援助事業發展至關重要。要依據《法律援助條例》規定,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審批、指派、承辦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程式、工作制度和服務標準,提高法律援助規範化水準。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務品質監督機制,建立健全服務品質檢查公佈制度、品質跟蹤檢查制度、投訴處理制度,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務品質評估體系,提高辦案品質。按照規定期限,及時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實行限時辦結。加快法律援助資訊化建設,以資訊資源的整合與開發利用為重點,全面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效率和服務水準。

  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法律援助是依法化解矛盾糾紛的重要途徑,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堅持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為第一責任,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工作在維護群眾權益中的積極作用,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努力做好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工作,維護受援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和尊嚴,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把調解優先原則落實到法律援助工作中,根據案情需要,引導當事人採取調解、和解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紛爭、化解矛盾。在法律諮詢、案件辦理等工作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注重做好理順情緒、安定人心的工作,引導公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做好法律援助監督管理工作。司法行政機關肩負著監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職責。要建立健全組織機構,進一步理順法律援助工作管理體制,配齊配強管理人員,更好地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法律援助機構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保證其嚴格按照《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範圍和程式,為受援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督促律師等法律服務人員自覺履行法律援助義務,指導律師協會積極協助法律援助的實施。鼓勵引導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司法鑒定機構等法律服務機構減免服務收費,努力滿足困難群眾的法律服務需求。

  提高法律援助保障水準。《法律援助條例》明確規定,法律援助是政府責任,法律援助經費要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認真貫徹《法律援助條例》,繼續推動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法律援助經費動態增長機制,不斷提高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水準。加大對貧困地區經費支援力度,提高貧困地區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水準。不斷拓寬社會捐資渠道,充分發揮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和地方法律援助基金會的作用,多渠道籌集資金,支援法律援助工作。切實加強對法律援助經費使用管理的監督,建立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加強審計監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堅決防止並嚴肅查處擠佔、截留和挪用法律援助經費的行為,確保專款專用。

  加強法律援助隊伍建設。建設高素質法律援助隊伍,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組織保證。要始終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武裝廣大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頭腦。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深入持久地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引導廣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援助制度,堅定不移地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建設者、捍衛者,始終做到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在心中、正義在心中,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努力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統一。切實加強業務能力建設,加大法律援助隊伍培訓力度,提高依法執業的能力、群眾工作的能力。切實加強作風和行風建設,教育引導法律援助工作者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意識,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強化責任意識。切實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執業紀律,依法維護受援人合法權益,樹立法律援助隊伍的良好形象。同時,要關心、愛護法律援助人員,努力為他們開展工作創造條件,調動好、發揮好他們的積極性。

  做好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是當前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級司法行政機關一定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實增強做好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法律援助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要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的重視和支援,將法律援助工作列入當地黨委、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把法律援助事業納入各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把法律援助納入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把法律援助經費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探索建立規範化、制度化的工作銜接機制,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進一步加大對法律援助工作的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援法律援助工作,營造有利於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的社會氛圍,積極推動法律援助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在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中的積極作用。(作者吳愛英為司法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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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