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8日電(記者 張曉松)審計署近日制定下發了2010年對地方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地方各級審計機關緊緊圍繞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這個中心,著力做好關注地方貫徹落實中央擴內需政策措施情況等六方面重點工作。
這六個方面的重點工作是:
——關注地方貫徹落實中央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各項政策措施情況。重點關注財政支出、政府投資和銀行貸款的投向結構是否符合產業政策,資金管理使用和項目建設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財政財務制度規定。
——關注地方財政安全和金融安全狀況。重點關注各級政府的舉債渠道、舉債方式、舉債規模,以及資金投向、投資效益、償債方式與償債能力等情況。同時,積極開展對地方金融機構的審計。
——關注重大投資項目建設情況。繼續開展好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項目的跟蹤審計和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以地方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審計為重點,做好對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的審計監督。
——關注資源環境保護情況。積極開展退耕還林工程專項資金、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以及冶金、電力等重點行業節能減排政策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審計調查,重點關注政策措施的貫徹執行、資金撥付和管理使用情況、重點項目建設與運營情況等。
——民生工程建設情況和民生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認真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專項審計調查,重點關注國家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政策目標能否實現,有無擠佔挪用資金、損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加強和改進經濟責任審計。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制度,逐步建立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標準和評價指標體系,努力推行領導幹部任期內輪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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