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報酬佔GDP比重
電力等國企員工數和收入佔全國比
中美兩國富人控制社會財富比例
城鄉分割、行業壟斷以及資源價格扭曲,拉大收入差距
趙剛在一家國有金融控股集團任部門經理,稅後年薪80多萬元,加上房補、車補、書費、健身費、休假補貼、補充養老保險以及各種臨時性的“福利”,實際收入在百萬元以上。
趙剛的高中好友小燦在中部一個地級市的加工企業上班,企業效益好,他年工資總額4萬多元,在當地屬高收入。“收入的1/3還房貸,1/3供孩子上學、老人看病。國家說擴大消費,可靠這點兒工資收入,不頂事兒!”他說生活壓力很大。
趙剛的小學同學王培仍在老家務農,天暖種地、養魚,天冷去鐵路打零活,一年到頭累得要命,純收入只有2萬多元,還不抵趙剛工作一星期。
三個人收入懸殊的現狀,正是目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的真實寫照。
北京師範大學收入分配與貧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實認為,目前收入差距擴大主要體現在四方面:
——城鄉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1997年,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6:1,2010年已達到3.33:1,“落差”幅度不僅遠高於發達國家,也高於巴西、阿根廷等發展中國家。
——壟斷行業收入遠遠高於社會平均收入。“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金融、電力、電信等行業與製造加工業工資水準差不多,但隨著壟斷地位的加強,這些行業的工資水準已遠遠超過社會平均水準。”李實說。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統計,目前,電力、電信、金融、保險、煙草等行業職工的平均工資是其他行業職工平均工資的2—3倍,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資外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上的差異,實際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間。
——市場價格扭曲導致的行業暴利以及管理部門的灰色收入。我國的生產要素市場發育並不完備,資本、土地和自然資源的使用和配置基本上都受控于政府部門,市場價格難以形成,交易價格往往是扭曲的。以低價獲得礦山、土地等要素的企業會輕而易舉地從中獲得高額利潤,而相關管理部門會以尋租等方式,從中獲取大量灰色收入。
——在行業企業內部,工資、福利向少數人集中的趨勢正不斷加強。2008年全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財務決算反映,當年央企每人平均福利費支出為3387元,其中最高的為4.46萬元,最低的為149元,相差近300倍。
戶籍、出身、企業身份等差別,成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
“改革開放之初,我國基尼系數在0.3左右,90年代中期達0.42,但到了2010年,已經達到0.48。這表明居民收入差距正在不斷擴大。收入分配問題不僅影響人民群眾共用改革成果,更事關社會穩定,已成為當前改革的焦點問題之一,整頓收入分配不公迫在眉睫。”李實說。
李實認為,絕對的平均不叫公平,收入差距有值得肯定的部分。計劃經濟時代,職工工資實行固定晉級,人為地壓低了人力資本報酬,是不合理的。讓受高等教育的、從事“高知”、“高技”職業的人獲得高收入,符合市場經濟法則。“當‘雜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透露家中有七輛車時,社會評價一致正向,就是因為這真正體現了社會主義按勞分配的公平原則,實現了市場經濟‘教育投入與財富產出相關’的效率法則。用高收入激勵教育投入,從而提高整個國家人力資本的素質,這一點毋庸置疑。”李實說。
然而,由於目前缺乏科學公正的人才評價體系和充分競爭的人力資源市場。教育投入的價值並未充分體現,而戶籍、出身、企業身份等差別,已成為拉大收入差距的推手。調查顯示,北京等地黑市為應屆畢業生“代辦戶口”的價碼已經漲到10萬元以上,而幫助一個大學生進入“國字號”大企業特別是壟斷企業,中間的“幫忙費”、“好處費”已飆至十幾萬甚至數十萬元。至於企業、政府領導讓自己子女“潛規則”就業的新聞,也不時見諸媒體。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