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3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他表示,審計署上報國務院或直接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04起,涉案人員473人。這些案件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案件發生的環節和領域相對集中,主要涉及審批、決策、信貸發放和招投標等環節,其中發生在金融交易、國有股權轉讓和土地礦產資源管理這3個領域的有56起,佔53.8%。
二是內外勾結牟取私利的“串案”、“窩案”仍較多。如吉林四平九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樹岩、李樹君兩兄弟,夥同當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部分工作人員,採取編造虛假財務資料及收糧憑證等手段騙貸2.66億元,部分資金被用於境外賭博揮霍等。
三是一些管理較為薄弱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和事業單位違法違規問題日益顯現。在39起金融案件中,有19起發生在政策性金融機構,佔48.7%;在涉及行政事業單位的42起案件中,有16起發生在出版社、諮詢中心和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如衛生部公報雜誌社編輯部聘用人員傅捷、傅雪華等,以編輯部名義向全國醫療機構等徵訂廣告,並印製刊登廣告和不刊登廣告兩個版本的公報和年鑒欺瞞領導,2007年至2009年共騙取廣告宣傳費900余萬元,全部轉入傅捷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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