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受國務院委託,國家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會議報告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2009年中央預算執行總體較好
仍存在資金分配不夠規範等問題
劉家義報告說,2009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中央財政收入35915.71億元,完成預算的100.2%,從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505億元,中央財政使用的收入36420.71億元;支出43819.58億元,完成預算的99.9%;赤字7500億元,與預算持平;國債餘額60237.68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准的年度預算限額內。
2009年,中央財政的宏觀調控和保障作用不斷增強,但中央財政管理中仍存在年初預算不夠細化、資金分配不夠規範等問題。
中央部門預算違紀違規問題明顯減少
接受和使用虛假發票列支問題比較普遍
此次共審計56個中央部門,延伸審計310個所屬單位。審計結果表明,部門預算的執行力與約束力有所增強,預算管理水準有所提高,違紀違規問題明顯減少。但預算執行和預算管理中也存在一些問題:
——預算執行還不完全到位。56個部門中,有16個部門當年超預算支出8.74億元。
——預算管理還不夠嚴格和規範。56個部門中,有16個部門存在以撥代支等問題,19個部門存在未嚴格執行政府採購規定的問題,23家受託代徵單位未按規定徵收或上繳港口建設費50.85億元。
——一些部門及所屬單位仍存在違反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涉及金額34.84億元。接受和使用虛假發票列支問題比較普遍。抽查56個中央部門已報銷的29363張可疑發票中,有5170張為虛假發票。
目前,中央部門已糾正自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54.40億元。
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體規模較大
部分地方政府存在一定的債務風險
審計結果表明,審計調查地區的政府性債務有96%用於交通運輸、市政建設等公益性項目,促進了地方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但地方財政和政府性債務管理還不夠嚴格和規範,尤其是地方政府性債務形成時間長,總體規模大,歷史遺留債務負擔仍比較重。
——對地方預決算編報和稅費管理不夠嚴格,有的地方財政資金管理分散。審計調查的17個省區市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應徵未徵非稅收入等794.16億元。
——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體規模較大。審計調查的18個省、16個市和36個縣本級截至2009年底,政府性債務餘額合計2.79萬億元。
——部分地方政府償債壓力較大,存在一定的債務風險。從債務餘額與當年可用財力的比率看,省、市本級和西部地區債務風險較為集中,有7個省、10個市和14個縣本級超過100%。
劉家義表示,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後,有關部門和地方制定了整改措施,核實調整了預決算報表,已追繳入庫非稅收入714.67億元,撤銷合併銀行賬戶100多個,正在研究完善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
重大投資項目違規轉分包問題普遍
土地和環境保護等政策措施未完全落實到位
2009年,審計署加大了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力度,結果表明,相關部門和地方較好地完成了建設任務。但仍存在一些較為突出的問題:
——招投標管理不嚴格、違規轉分包等問題比較普遍。審計抽查的投資項目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未嚴格執行招投標規定的問題。如西氣東輸二線工程西段截至2009年5月,已簽訂的36億多元施工合同中,有近80%未按規定招標。
——部分項目投資管理不夠規範。如金沙江向家壩水電站工程2008年底已完成投資96.36億元,但至審計時尚未編制完成項目執行概算。
——土地和環境保護等政策措施未完全落實到位。抽查17個省區市的1981個擴內需項目發現,有140個項目佔用或徵收土地審批手續不完備,有53個項目不完全符合環保要求。
劉家義表示,目前,相關部門和單位已糾正驗工計價中存在的問題7.25億元,166個項目通過補辦徵地用地或環評手續、進行耕地復墾等方式進行了整改,並清理了違規分包的施工隊伍。
民生投入大幅增加
部分民生項目進展緩慢
2009年,各級財政大幅度增加民生投入,著力提高社會保障能力和生產生活水準。從審計情況看,上述政策執行和資金管理中存在以下值得關注的問題:
——部分政策在執行中存在偏差。在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分配中,有194個區縣向不符合條件的6.29萬戶家庭發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補助3.3億元;9個城市向705戶不符合條件的家庭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86.89萬元、分配廉租住房74套。
——部分項目進展緩慢。抽查19個省市的448個新建廉租住房和10個棚戶區改造項目,截至2009年底,分別僅完成計劃投資額的41%和42%。
——部分項目管護措施落實不到位。一些地區出現了廉租住房租金收取難、日常管理維護難和不符合保障條件的住戶退出難等現象。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工作取得較好效果
部分地方違法違規用地問題仍較突出
近年來,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中央關於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的政策要求,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工作取得較好效果。但對18個省區的審計發現,政策執行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部分地方違法違規用地問題仍較突出。重點檢查的13個城市有10.19萬畝土地存在未批先用、違規出讓和擅自改變用途等問題。
——部分地區節能減排項目建設進展較慢。至2009年底,6個省的既有居住建築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15個省區的污水處理廠項目和垃圾處理場項目僅完成“十一五”規劃要求的28%、62%和41%。
——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不夠嚴格和規範。此次審計發現,11個省區應徵未徵土地出讓金等收入381.81億元,未將683.99億元土地專項資金納入預算管理;有20個省區擠佔、挪用和套取土地專項資金77.85億元、節能減排專項資金2.82億元。
劉家義表示,針對審計指出的問題,各地制定和完善了48項制度,已追繳、撥付和歸還專項資金209.19億元,收回土地或補辦用地審批手續4.31萬畝,並給予40名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
790多人被追究責任
審計署為加強財政管理支招
劉家義報告說,審計署上報國務院或直接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04起,涉案人員473人。
對本次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依法徵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已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各部門各單位認真整改,迄今已追繳或歸還資金941.16億元,挽回或避免損失53.38億元,有790多人被追究責任,還根據審計建議完善了1700多項制度規定。
劉家義還就加強財政管理提出建議:一是進一步健全政府預算體系,逐步將政府全部收支納入預算管理範圍。二是進一步加快推進財政體制改革,健全事權與財力相匹配的財政體制。三是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整合財政資源,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四是進一步強化對地方財政的管理,健全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防範財政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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