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6日發表的《2009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說,2009年,中國進一步完善人權的司法保障體系,執法、司法中的人權保障得到進一步加強。
白皮書說,中國依法懲治犯罪,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各項人權不受侵犯。2009年,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941091人,提起公訴1134380人。各級人民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76.7萬件,判處罪犯99.7萬人,執結各類積案340.7萬件,依法維護了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白皮書表示,公安機關堅持執法為民,出臺便民利民措施進一步規範執法。2009年,公安部制定《公安機關執法細則》,明確規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刑事案件的具體操作規範;發佈《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進一步放寬對下肢殘疾、手指殘缺和聽力障礙人員駕駛機動車的身體條件規定。2010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是中國第一部系統規範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違紀行為的紀律處分的部門規章。
白皮書說,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切實保護公民的權利。2009年,檢察機關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3963件,對刑事審判活動中的違法情況提出糾正意見4035件次。堅決查辦侵犯人權的職務犯罪,立案偵查涉嫌利用職權實施非法拘禁、破壞選舉、報復陷害等侵犯人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478人。
白皮書表示,中國的司法透明度進一步增加。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全年共查處違紀違法人員795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37人。全年共辦理群眾信訪30.3萬件次,接待群眾來訪105.5萬人次。(記者趙超、譚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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