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土資源部印發《關於開展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決定同步開展全國和省級土地整治規劃編制及市縣土地整治規劃編制試點工作,保障土地整治有序、規範、有效實施。
《通知》強調,編制土地整治規劃要以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節約用地制度、有序推進土地整治、增加耕地與提高耕地品質並重、促進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及城鄉統籌發展為目的,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發展規劃,科學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針和目標,以農用地整治為重點,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規模佈局、重點區域、重點工程和重點項目,明確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佈局安排,確保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取得明顯成效,土地利用結構和佈局得到優化;落實補充耕地任務,堅守耕地紅線,提高耕地品質,實現耕地數量、品質和生態管護的統一;推進散亂、廢棄、損毀、閒置、低效建設用地集中整治,節約集約用地水準明顯提高;農村生產生活設施逐步完善,農村人居和生態環境顯著改善,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鄉統籌發展,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通知》明確,土地整治規劃以2010年為規劃基期,以2020年為規劃期,提出2015年階段性目標。規劃數據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數據為基礎,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基礎數據銜接一致。
《通知》要求,同步開展市、縣規劃編制試點工作。各省(區、市)要按照全國、省級規劃編制和市縣規劃編制試點同步推進、上下雙向銜接的要求,抓緊部署、組織開展規劃編制工作,于2011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項工作任務。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確定的試點分別由部和省(區、市)分別組織驗收。(中國國土資源報 呂苑鵑)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