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起草的。制定這個條例,關係到群眾切身利益,關係到工業化、城鎮化進程,關係到現代化建設全局。 新華社發
2010年12月15日,經國務院領導同意,《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稿)》在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公佈,第二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共收到意見37898條。2011年1月21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國務院令,公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國務院法制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人為此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採訪並介紹了二次徵求意見吸收採納情況。
難點問題逐項攻關
問:制定條例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條例的制定工作,為了妥善處理實踐中的矛盾,制定條例的總體思路:一是統籌兼顧工業化、城鎮化建設和土地房屋被徵收群眾的利益,努力把公共利益同被徵收人個人利益統一起來。二是通過明確補償標準、補助和獎勵措施,保護被徵收群眾的利益,使房屋被徵收群眾的居住條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準不降低。三是通過完善徵收程式,加大公眾參與,規定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取消《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行政機關自行強制拆遷的規定,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把強制減到最少。
多次調研反覆徵求意見
問:在制定條例過程中主要開展了哪些工作?
答:法制辦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和國土資源部等單位共同成立了工作組,多次進行實地調研,選取40多個典型城市進行專項調查統計,專門聽取被拆遷人以及經濟、法律、規劃、土地、評估等方面專家的意見,反覆徵求中央國家機關意見,並於2010年1月29日和12月15日兩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分別收到意見和建議65601條和37898條。工作組召開了45次各類座談會,有1150多人次參加了討論。工作組對各方面意見逐條整理、綜合分析,反覆研究、修改,形成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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