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地方真空”開始彌補
在任建明看來,除了一系列的反覆重拳外,制度反腐在2010年作為顯著。
從2010年年初開始至年末,中紀委出臺了一系列反腐新規,包括《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
“這些規定非常具體,有的具體到領導幹部財產等個人事項,還有一些具體涉及了土地建築房產、國有企業等易發生腐敗的領域,這說明瞭中央的反腐規章體系已經由全局性規章細化到具體領域規章。”任建明說。
在制定規章的同時,制度反腐的執行機構———國家預防腐敗局的重心也開始向地方遷移。2010年,全國數省相繼成立地方預防腐敗局,國家反腐機構的“地方真空”現象開始得到彌補。
“地方預防腐敗局的設立將為國家防腐新規的地方試點開闢道路。”任建明稱,地方防腐局的另一項功能是制定地方防腐政策,為國家防腐制度提供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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