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研究員蘇海南
半月談:“頂層設計”是時下的熱詞,收入分配改革是否也需要“頂層設計”?
蘇海南:需要。目前最期待的頂層設計就是國家發改委牽頭制定的總體方案。“十二五”規劃綱要已經有第三十二章“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的四節內容。大的框架在國家意志的層面已經明晰,相關主管部門應該就貫徹、細化這四節拿出一套總體方案。儘快出臺總體方案有利於各地區、各部門再相應地分頭制定各自的配套政策,共同推動改革深化。當前,總體方案已到了“箭在弦上”、必須對“十二五”規劃綱要有所細化以推動貫徹落實的階段。
半月談:在這場系統改革中,如何協調各階層、行業和各個利益主體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
蘇海南:現實中,各個階層、行業和利益主體都會說自己收入不高,都說自己吃虧。其實,當前沒有很好地享受到改革發展成果的群體主要有四類:第一,農民群體。新中國成立以來,城鄉“剪刀差”一直存在。自2006年起,中央免除了農業稅,出臺了一系列重大支農惠農政策,但相對於城鎮居民,農民群體還是得益較少,生活狀況改善相對較慢。第二,城鄉困難居民家庭。現在城鄉救助標準平均提高到每年1500元,折算到每天大概是4元,而國際救助標準是平均每天1.2美元,相當於7元多人民幣。特別是目前貧困線提高以後,這部分群體會有所增加。第三,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職工,主要是一線生產工人,這個群體相對來說收入偏低,在利益關係調整中需要重點關注。第四就是企業退休人員。
在合理調整收入分配關係中,要盡力使以上4個群體收入增長相對更快一些。與此同時,對收入偏高、過高的行業和群體,進行“控高”。在具體改革中,應該先把這些群體界定下來,通過出臺整體改革方案、進一步細化政策,從標本兼治方面制定措施,才會有可操作性。
半月談:如何才能對收入分配問題標本兼治?
蘇海南:治標主要是在直接調整收入上下工夫,治本則要從收入分配深層次問題著手。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告訴我們,生產方式決定分配方式,生產關係決定分配關係,生產水準決定分配水準,所以治本應該到經濟體制、社會體制以及經濟結構中找根源。說到底,收入分配的問題是在現行經濟社會大背景下產生的。如果不是城鄉分割的管理體制,農民工進城就不會在收入上吃那麼多虧;在資源配置上,政府和銀行等國有壟斷企業掌握的資源過於集中,且配置原則隨意性大,有時甚至是按“關係”配置。社會經濟體制中的一些弊端,派生出收入分配結果的不公平。
半月談:壟斷行業的暴利及其過高收入等問題一直難解決,應如何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準的雙重調控政策?
蘇海南:對壟斷行業,只搞雙重調控不可能解決問題。雙重調控從1996年就開始提出,15年過去了,基本沒有多大效果,原因在於動不了根基。解決好這個問題,主要還是靠打破壟斷的各種“門”,讓民營經濟可以進入一切可以放開的領域,這是一個長期的治本措施。第二,要健全、落實壟斷企業利潤上繳制度、資源佔用稅制度,把這些非勞動、非經營獲得的過高收入從源頭上管住。第三,壟斷行業收入中除工資外,還有福利待遇、保險、分房等隱性收入,要對其進行“全口徑”調控。第四,在落實好以上三條的基礎上,再來落實工資總額和工資水準的雙重調控,根據行業平均勞動分配率、人事費用率合理確定調控幅度。
還有一個問題,壟斷企業內部有很多勞務派遣工或農民工,其內部並非所有工作人員工資都高。現在我們提出要搞廠務公開、集體協商,而壟斷企業集體協商的重點是調整內部分配關係,而非平均工資水準的增長。
半月談:在初次分配上如何處理好效率與公平的關係?改革的重點是初次分配還是二次分配?
蘇海南:中央提出,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益和公平的關係。我認為,初次分配要在做大蛋糕的基礎上,通過“提低、控高”控制和縮小不合理的收入差距。不應該將初次分配與二次分配對立起來,初次分配是重點,二次分配也不能說不是重點。但當前,更多的是要規範初次分配的行為和秩序,因為分配結果的不公平主要來源於初次分配領域,而二次分配由於存在欠缺,則可能加重分配不公。
當務之急,是在初次分配中定好規則、做好監督。有人認為,初次分配靠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就可以,政府不要插手。但實踐證明,即使在美國這個資本主義頭號強國,完全依靠市場配置資源進行分配的華爾街也不行,最終導致金融危機爆發,因為缺乏管制的市場化分配往往陷入貪慾的泥潭。
半月談:您如何看待當前中小企業的稅負問題,以及個人所得稅改革的問題?
蘇海南:要進一步減免中小企業的稅負以及行政性收費。最近,聽說有一個企業要向當地交“防洪費”。防洪是政府的公共事務,已經收了企業的稅,再來個“防洪費”沒道理。稅費佔企業生產成本比例有多大,調查起來還比較困難。有的企業訴苦說只有3%的利潤空間,而按財政系統的觀點,即便再多徵一些稅,這些企業也能承受得起。各有各的說法,準確的數據不太容易獲得。但當前,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稅負壓力大是毋庸置疑的,這些年中小企業倒閉數量多、比例大就是一個證明。
個人所得稅的問題,目前上下討論得比較充分,形成了一定共識,就是適當提高起徵點、減少稅級、適當拉長稅距、降低稅率,條件成熟以後,對家庭負擔重的再給予一定的豁免額度等等。單一地提高個稅起徵點,絕對不是完善個稅制度的唯一措施和很好的方法。一定要合理提高起徵點,然後建立一個動態的調整機制,特別是稅級應由9級減少到7級,第一級稅距應由500元拉長到3000元(這次只拉長到1500元,似乎短了一點);另外稅率再降低一點,要總體合理安排,才能獲得良好效果。(鄧伽 付瀟冰)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