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7·23溫州動車事故的調查進入到攻堅階段,已經掌握了大量認定事故責任的相關證據。這是國家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黃毅昨天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時透露的消息。
據黃毅介紹,動車事故調查尚未結束,目前仍在緊張有序地進行中,調查已進入攻堅階段。“調查組的同志們非常辛苦,節假日、雙休日沒有休息過一天,而且往往每天工作到深夜。”
黃毅承諾,這起事故的調查始終是置於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之下的,調查中一旦有了結論性的情況,會及時向社會公佈。“我們會給人民一個負責任的交代。”但對於動車事故調查報告的形成大致日期仍未透露。
新聞延伸
距報告形成“大限”還有25天
再過5天時間,動車事故就滿百日之期。從事故發生到形成報告需多長時間?
根據國務院493號令,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為特別重大事故;事故調查組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60日內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最長不超過60日。
據此,動車事故調查報告的最遲遞交日期為11月20日,目前距離規定“大限”之日只有25天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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