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兩則關於公車私用的新聞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一是國慶期間,一輛農業執法車出現在寮國首都萬象的一處景點。後經查明該車屬雲南楚雄州南華縣農業局,該事件屬農業局執法支隊支隊長公車私用;二是湖北廣水市官員調任時帶走公車,自2000年以來共帶離公車28輛,該市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要求追回,兩年僅追回8輛。
近年來,公車私用屢遭詬病。為加大治理力度,中央和各地相繼出臺了不少公車改革的措施。今年4月,中央專門成立了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的管理。10月27日召開的全國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會議透露,截至目前,全國黨政機關共認定違規車輛17.95萬輛。社會廣泛呼籲,治理公車私用這一頑疾,治標更得治本。
1.從“公車私用”到“公車私有”,其實質是公權私用
在中央紀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看來,公車私用的實質就是腐敗問題,因為凡是利用公共權力謀取個人私利的行為,從本質上講都是腐敗行為。但是,有時所謂“私用”的範圍也很難界定。比如現在一些已經退休的領導幹部,按規定他們可以配備公車處理公務,但實際上,不少人無論是公事私事都用公車。
長期關注公車改革的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也認為,雲南執法車輛出國事件是公車私用的一個典型案例。事實上,人們對公車私用早已司空見慣,例如A省的公車開到B省的某個景點去是很常見的事情。在一些幹部看來,到了一定級別給他配車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既然配了車如何使用自然是自己說了算,“公車私用”早已演化為“公車私有”,因此湖北廣水發生將公車帶走的案例就不難理解了。葉青說,不只是帶走公車,有的領導幹部甚至連司機都帶走,他們在獲得提拔後更願意通過這一方式把“可靠的人”留在身邊,造成了不良社會風氣的蔓延。
公車從“公用”到“私用”再到“私有”,實質上是公權力的私有化。一旦公權力私有化,便會衍生出牟取私利的衝動,會借用公權力對公利上下其手。“現在社會輿論把公車私用看成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但是坐公車的人卻覺得理所當然。”葉青告訴記者,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他的公車改革議案被拿到某省代表團討論,結果竟遭到一片反對。
李雪勤分析,公車改革的阻力來自三個方面:第一方面是公車使用者,他們是利益的直接獲得者,當然願意自己有使用公車的權力。如果進行公車貨幣化改革,儘管得到了經濟利益的補償,但作為權力的象徵和個人的較大自由度都會失去。第二方面是公車司機,他們作為公車的職業駕駛員,使用公車既讓自己有了工作和各種福利,也有了自己享用公車的機會。如果進行公車貨幣化改革,他們將失去工作飯碗及其單位福利,自己使用公車的機會也沒有了。第三方面是群眾的民意,群眾主要擔心公車貨幣化改革可能會給幹部帶來高額經濟補貼,“車照坐還多拿錢”,加大分配不公。幾個方面綜合效應的結果,造成了公車改革喊了10多年卻難以整體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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