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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董事長反思大連4起火災 稱負有領導責任

2011年11月28日 11:11:21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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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

  近日,國務院對大連“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等四起事故批復調查意見,並對中石油集團董事長蔣潔敏等64位事故責任人給出了處分。昨日,中石油集團披露,11月25日中石油集團黨組會議上,蔣潔敏表示,作為集團公司的主要領導,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必須深刻反思、吸取教訓。

  中石油董事長被處警告處分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國務院近日對大連“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等4起事故涉及的64名事故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被處以警告處分。

  4起事故中,2010年“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被認定為是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事故造成作業人員1人輕傷、1人失蹤;在滅火過程中,消防戰士1人犧牲、1人重傷。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為22330.19萬元。

  按照目前國資委制定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安全因素已被列入央企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的重要指標,2010年度有1戶中央企業因安全原因被降級,另有12戶中央企業因安全原因被扣分。2010年中石油在考核中仍位於A級企業。

  提出杜絕重大事故目標

  據披露,中石油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蔣潔敏在11月25日的黨組會議上表示,大連“7·16”等4起事故,經濟損失重大,社會反響強烈,對國有企業形象造成十分負面的影響,反映出安全環保理念樹立不牢固、對下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不到位等問題,作為集團公司的主要領導,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必須深刻反思、吸取教訓。這次會議也提出目標:通過“十二五”的努力,杜絕重大及以上工業生產員工傷亡和環境污染事故,實現安全環保形勢根本好轉,樹立中央企業良好形象。

  記者了解到,中石油從今年9月1日起,組織開展了為期50天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共查出安全事故隱患2.55萬項、各類問題4.44萬個。截至11月23日,各類問題已整改完成3.71萬餘個,正在整改的7200余個;並因安全違規行為給予行政處分37人,經濟處罰52萬多元。

  中石化一位煉廠人士對記者表示,今年石油系統安全事故頻發,目前公司已經對安全事故採取了更加嚴格的“屬地化管理”,即不管是什麼原因,在哪出問題,就由哪的負責人對安全事故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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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艷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