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張谷英鎮鎮長的兒子過生日辦宴席,60名鎮村幹部因違規赴宴,被岳陽縣紀委公開通報批評。昨日,岳陽縣紀委通報了相關情況。
8月6日,張谷英鎮鎮長李某某的前妻周某為兒子十二歲生日請客。當天中午,這次請客共有酒席26桌,其中張谷英鎮機關部門幹部14人,村幹部46人,共計13桌。
根據《岳陽縣國家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暫行規定》,國家公職人員允許操辦的婚喪喜慶事宜包括本人或者子女婚嫁、本人(含配偶)的父母喪事、壽慶(七十歲以上整壽),其他事項一律不準操辦。另外,不允許國家公職人員參加可以操辦事項以外的其他喜慶活動。
請客前,李某某得知前妻要為兒子操辦酒席後曾勸阻過,但周某仍堅持請客。8月6日上午,鎮黨委書記陳亞兵要求機關幹部嚴格不得參與宴請,但仍有部分村幹部和少數鎮機關部門幹部參加了宴請。事後,李某某將鎮村幹部送的禮金20500元全部退回。經查,鎮長李某某雖然採取了一定措施,但制止不力。岳陽縣決定,對張谷英鎮鎮長李某某以及參與赴宴的14名機關部門幹部和46名村幹部予以通報批評,並在作風建設考評中給予扣分。記者顏宇東通訊員吳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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