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被告人李夢南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現場。當日上午,哈中院對該殺醫案進行一審宣判。新華社發
據新華社電 10月19日上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一名醫生被殺、三名醫生受傷案進行一審宣判,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被告人李夢南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賠償68萬餘元(李夢南一方支付王浩父母338815.5元;王宇318304.54元,鄭一寧24914.42元)。
法院對辯護人所提醫院存在過錯,應對被告李夢南從輕處罰的意見不予採納。
案情 認為醫生故意刁難殺人
哈中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夢南因對醫生的治療方案產生誤解,遂產生殺人之念,持刀追砍醫護人員,致使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生一死三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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