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微博上最熱鬧的事兒,莫過於吐槽“闖黃燈”新規(闖黃燈也要被罰款扣分)。可以說,很少有一條交規在實施後遭遇過這麼大的質疑聲和反對聲,引發如此大的爭議。並非因為其嚴苛——比這嚴厲的法規多多了,交規關係人的生命安全,理應嚴苛,民眾支援嚴苛——而是因為它反科學的嚴苛,為了解決一個問題,卻可能造成更大的問題。
歸納起來,公眾對闖黃燈新規的批評和質疑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其一,難以操作,正如有網友所言,違背了牛頓第一定律,因為行車有慣性,很多時候根本無法看到黃燈就能剎住車;其二,很多地方綠燈並無倒計時,黃燈時緊急剎車易引發追尾,施行新規首日網上就有不少網友訴說了黃燈時剎車被追尾的經歷;其三,黃燈本就是一個緩衝區,闖黃燈就罰款讓黃燈形同虛設;其四,很多人擔心闖黃燈被扣分,綠燈恐懼症下會提前減速等黃燈,加劇了本就嚴重的城市擁堵;最後,此規定可能違法,因為按法律規定,黃燈是為警示,紅燈才是禁止,按闖紅燈處罰闖黃燈涉嫌違法。
一個交通新規,實施第一天就遇到這麼多問題、遭遇如此多的反對,有關部門的決策力和法規的權威性無疑受到了極大挑戰,政府部門和法規都被推到了一個很尷尬的境地。
對於這些問題,有關部門在訂立規則前就應該充分考慮到。如果在規定出臺前,相關部門作了充分的調查和研究,充分聽取了專家意見,並經過公共討論,這些問題肯定會在立規之初就被提出來,不至於遭遇這種實施後的執行困境和尷尬。無論是立法,還是規制,之所以要開門讓公眾參與,除尊重公眾知情權和參與權外,更是為了最大限度地吸納民智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爭議。公眾儘早參與討論,不僅能發現問題,也能將各方意見儘早在博弈中融入法規,避免執行後的爭議和反對。閉門立法,法規在實施後必然會遭遇極大阻力,被排斥在立法之外的民眾,會在法規實施後以不合作、不服從、不遵守等方式抵制。
闖黃燈新規最大的問題在於,實施前沒有討論,涉及的問題在閉門立法中被遮蔽和掩蓋,爭議和質疑都被推到了實施之後。法規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不改的話,問題多多,很難執行和操作(深圳就表示暫不處罰闖黃燈,稱需定查處程式及處罰標準);改的話,可能影響立法和規制的嚴肅性與權威性。
新年伊始,闖黃燈新規陷入如此境地,給相關部門上了教訓深刻的一課。立法不是拍腦袋,規制不是閉門造車,即使只開過幾天車、稍稍了解黃燈規律的人,都不至於訂立這麼不靠譜的規定。讓一些坐慣了公車、沒有等過紅綠燈的人訂交通規則,結果可想而知。這場爭議,無論結果如何,起碼教會了我們應該怎麼定規則。交通規則是最基本的規則,“黃燈”對我們的改革也有著深刻的隱喻,我們的政治經濟日常生活中處處都有規則,如何區分公私權界,如何劃定合法與非法的界限,這一次的爭論是很生動的一課。
在引起爭議後,相關部門回應輿論質疑時稱:黃燈亮時,只要機動車車身任何一部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不認定為闖黃燈。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行,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要停止通行。這樣的回應並沒有解答公眾的質疑。在形成清晰可操作的規則之前,建議有關部門應暫時緩行這一規定,不是順應民意,而是尊重科學。在立法和規制上,多數人的意見並不一定就是正確的,多數人可能出於自私的考慮而抵制有利於公益的規定——但一定要尊重科學。輿論對闖黃燈新規的批評,並非出於車主私利,更非濫用多數人暴力,而是以科學的名義去質疑。
尊重科學的話,就請先緩行這一可能導致更多問題的闖黃燈規則。中國的交通文明和汽車文明需要建立,亂闖燈的陋習需要消除,但應該以尊重科學的方式解決,不能亂拍腦袋。先緩行這一規定,可能影響政府公信和法規權威,但不緩行的話,更會影響。
[ 責任編輯:芮益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