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拆遷戶
村幹部私分253.8萬
2006年,江岸區後湖街淌湖村村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張純武,夥同村委會幹部鄭先明、姚忠武,在市土地整理儲備中心徵收該村土地過程中,虛構了3名被拆遷戶,虛構被拆遷戶的房屋面積3343平方米。利用虛構戶數、面積,村幹部轉頭騙取徵地補償款共計400余萬元,且將253.8萬元予以私分。其中,張純武分得200萬元,鄭先明分得23.8萬元,姚忠武分得30萬元。此外,張純武、鄭先明還利用職務之便,為某房地產公司謀取利益,分別收受該公司賄賂的價值46.3萬元的房屋一套和現金10萬元。
2013年4月,江岸區紀委決定給予後湖街淌湖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張純武,黨支部原副書記鄭先明,村委會原委員姚忠武開除黨籍處分。上述三人現已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八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辦證受賄
區土地儲備中心副主任被調查
2011年7月,青山區土地整理儲備事務中心副主任戚昌耀(非中共黨員)應某公司負責人曾某(另案處理)等人之托,在某市場拆遷過程中,違規同意將兩證不齊的房屋按照兩證齊全的房屋進行補償,無兩證房屋按重置價補償,造成國家經濟損失數百萬元。在此過程中,戚昌耀還涉嫌收受曾某等人賄賂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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