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冒領
套款購買分紅型商業保險
2007年至2008年,新洲區邾城街詹河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詹水林,夥同村委會原副主任劉立順、黨支部原委員陳姣喜、村委會原出納詹友斌等人,採取虛報冒領徵地補償款的方式,套取舉水河整險加固工程款10.4萬元,用於為上述四人購買分紅型商業保險。此外, 詹水林還利用經手項目工程款撥付的職務便利,採取截留的方式貪污公款10萬元。2011年12月,新洲區紀委決定給予詹水林、劉立順、陳姣喜、詹友斌等人開除黨籍處分,詹水林現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其他三人也均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虛增徵地面積
套取土地補償款私分
2008年下半年,黃陂區蔡店鄉港口村村委會原主任劉世文,夥同黨支部原書記張玉清、黨支部原委員劉世安、陳小琴等人,利用石武鐵路建設工程徵用土地之機,採取虛增徵地面積的方式,套取土地補償款人民幣25萬餘元予以私分,四人各分得6.2萬餘元。2012年2月,黃陂區紀委給予劉世文、張玉清、劉世安、陳小琴等四人開除黨籍處分。劉世文現已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其他三人也被分別追究刑事責任。(記者陳誠 通訊員王江濤 楊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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