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   正文

北京首次招聘無編制公務員 年薪不低於20萬

2013年06月04日 09:19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2011年11月27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開始。北京中國政法大學考點,考生走入考場。(資料圖片)記者王海欣攝

  北京首次招聘無編制公務員

  面向全國招聘6人年薪不低於20萬聘期為2至3年

  北京將首次面向全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6名應聘成功者將以年薪不低於20萬元的待遇加盟市科委、市交通委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成為其高級主管。記者昨天獲悉,今起相關人員即可報名。擬聘任人員將在北京組工網、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以及各招聘單位官方網站公示7天。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任的,將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審批。

  政策解讀

  招聘職位

  6職位全是高級主管

  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這次聯合發佈了“北京市2013年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組部、人社部《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試點辦法》,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聘任制公務員6名。

  具體招聘職位包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國際技術轉移高級主管1名;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意技術轉移高級主管1名;市交通委員會交通運作監測技術高級主管1名;市交通委員會城市交通決策支持高級主管1名;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生物醫藥產業高級主管1名;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區臨空經濟區建設高級主管1名。

  報考要求

  應聘者年齡不超45歲

  兩部門要求,相關人員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一般年齡不超過45歲(196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具備擬擔任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應聘者限報一個聘任職位,應于6月24日下午18:00前,將相關材料郵寄並以電子郵件發送到職位招聘單位。

  考試測評分為筆試、面試、綜合評價三個環節。筆試環節,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一般不低於5:1。面試環節,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一般為3:1。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由招聘單位確定和通知。

  筆試主要測試與聘任崗位相關的理論和專業知識、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適應所應聘崗位要求的能力。綜合評價主要是根據應試者的學歷、專業、工作履歷和業績等進行評價。

  聘用機制

  考核不合格將被解聘

  雙方將簽訂書面聘任合同,首批聘任合同期限為2至3年,試用期為3至6個月。聘任人員將依據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進行績效考核,包括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確定的工作任務情況。考核不合格的將被解聘。

  如果聘任制公務員未經批准在其他單位兼職的;患病或者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因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聘任合同內容達成協定等情形之一的,機關均可單方面解除聘任合同。

  如存在試用後不符合聘任條件的;聘期內年度考核不稱職或者有兩年為基本稱職的;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等情形之一的,機關也應解除合同。

  薪酬待遇

  年薪不低於20萬元

  本市首批聘任制公務員的工資待遇將根據聘任職位,綜合考慮市場同類人員工資水準和本單位其他公務員的工資水準及調整情況等因素合理確定,其年薪預計不低於20萬元。同時,聘任制公務員也將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職位分析

  綜合評價比重大於幹部選拔

  中公教育公考專家張效良和華圖教育公考輔導專家梁晉芳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深圳初次試水到首都北京也推出聘任制公務員,能夠看出國家在堅持招錄聘任制公務員上的堅持,多地試行聘任制公務員說明今後公務員確實不再是只進不出的“鐵飯碗”。

  通過對公告中具體職位的分析發現,本次公開聘任的6個崗位要求非常高。有的要求5年以上工作經歷,有的要求相關專業全日制博士學位,有的要求良好的外語交流溝通能力,還有的要求熟悉我國和國外的科技、政策法規等發展動態。雖然專業條件較嚴格,但其他條件則相對較為寬泛,如並沒有戶籍限制。

  對招聘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經中共北京市委組織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可從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直接選聘。這顯示整個選拔方式科學且靈活。公告中“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空缺”彰顯寧缺毋濫的空缺機制。

  這次考試測評中筆試、面試、綜合評價3:4:3的比例計算考試測評綜合成績,大大高於普通公開選拔領導幹部綜合評價在總成績的比重。

  “聘任制將逐步常態化,對公務員的績效考核體系也會逐步成型。”梁晉芳說。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