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行人從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的字牌前經過。 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將正式掛牌,範圍包括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外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和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 新華社發
在29日舉行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情況說明會上,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了為試驗區設計的配套政策。金融創新、負面清單和稅制環境成為其中的熱點。
金融創新:放寬準入 擴大開放
站在經濟金字塔頂的金融業,在自貿試驗區內如何創新突破,備受各界關注。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副主任張新說,試驗區內先行先試利率市場化和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將在宏觀審慎框架內,根據實體經濟發展需要,按全國統一部署穩步推進,成熟一項推進一項。
上海銀監局局長廖岷介紹了銀監會對自貿試驗區銀行業監管的八項措施,包括支援中外資銀行入區發展經營,鼓勵開展跨境投融資服務,支援區內開展離岸業務,簡化準入方式,完善監管服務體系等。“放寬準入”“擴大開放”無疑是兩大關鍵詞。
具體而言,銀監會將研究推進適當縮短區內外資銀行代表處升格為分行、以及外資銀行分行從事人民幣業務的年限要求。此前,《外資銀行管理條例》規定,外資銀行須在我國境內開業3年以上,並在申請前2年連續盈利,方可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
儘管利率市場化可能縮小銀行利差收入,創新上的鬆綁卻可能帶來更多利好。試驗區內的金融機構將獲准開展大宗商品貿易融資、全供應鏈貿易融資、離岸船舶融資、外保內貸等跨境融資業務,以及跨境並購貸款和項目貸款、跨境資產管理和財富管理業務、房地產信託投資基金等跨境投資金融服務。
證監會對自貿試驗區的支援事項則引發更多想像空間——同意上海期貨交易所在試驗區內設立國際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具體推進國際原油期貨交易平臺籌建工作,引入境外投資者參與期貨交易;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或單位雙向投資境內外市場;允許國內企業境外母公司發行人民幣債券;開展衍生品境外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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