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的薪酬是7.9萬元。”昨日,省十二屆人大四次會議揭陽代表團分組審議兩院報告,一名來自檢察系統的省人大代表曬出年薪。案多人少薪酬低多年來一直是代表們熱議的話題,對此,參加分組審議的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回應稱,目前司法體制改革是解決上述問題的關鍵,廣東已有四個地方開始試點,有5年過渡期,落實司法責任制後,工資的配套才能跟上。“司法體制改革完成後,法官檢察官的薪酬待遇會比普通公務員高一點。”
“我的同學很多都在珠三角當法官,但離職的也很多,有的還有了一定的職務。”來自檢察系統的省人大代表林劍如呼籲,應以案件數量確定法官檢察官人數。她舉例稱,揭陽榕城區法院刑庭只有4個人,去年一共審結了709宗案件,每人平均審結177宗案件。
林劍如的呼聲得到多位代表的支援。連續當了9年省人大代表的魏樂珊說,“案多人少的問題,連續9年審議報告都提了出來,但是沒什麼改善。兩院案件逐漸增加,法官、檢察官工作任務超負荷的現狀沒辦法改變。”她同時指出,隨著案件數量的增加,品質和效率怎麼保障?
隨後,當另一名代表表示法官、檢察官的待遇太低時,林劍如直截曬出了自己的年薪,“我一年的薪酬是7.9萬元,這只是去年的數字,前年還沒達到這樣的水準。”
針對案多人少
措施:使更多法官檢察官去一線
面對代表熱議的案多人少薪酬太低的話題,廣東省檢察院檢察長鄭紅現場回應稱,“兩院報告每年提到的案多人少確實存在,特別是珠三角。”
根據兩院報告,廣東省法院去年受理案件146.95萬件;全省檢察機關批捕143648人,起訴170859人。
“但是,廣東法官、檢察官的編制,在本世紀初就已經確定。那時的人口比不上現在多,案件比不上現在多。”鄭紅說,儘管後來幾年追加了一些編制,但人案匹配仍然存在矛盾。
如何解決這些問題?鄭紅表示,李克強總理講,五年內不能增加編制,廣東要服從大局,不能突破。所以首先是內部挖掘,一些空編儘量用足。其次靠改革,司法體制改革正是解決案多人少的有效舉措,現在是人員分類管理,將倒逼很多法官檢察官到基層一線辦案,而且搞行政事務工作的人員要減少,通過這個辦法來解決案多人少的矛盾。
針對待遇不高
措施:收入跟辦案的數量品質掛鉤
對於待遇不高的問題,鄭紅說,司法體制改革也要解決這個問題,法官、檢察官的收入要比普通公務員略高一點。他透露,未來法官、檢察官的收入將與辦案的數量和品質掛鉤,有基本工資、績效考核,現在正在推進制定相關配套文件,將陸續出臺。
鄭紅表示,“具體高多少,中央正在進行頂層設計,需要國家財政部、人社部來統籌全國的情況,各地也不一樣。落地要等到實行了辦案責任制才能配套相關政策。”
根據廣東的司法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全省法院、檢察院的法官、檢察官員額比例將在5年內逐步減少到39%以下。鄭紅表示,5年過渡期,法官、檢察官佔編制比例降至39%,真正實現辦案責任制,工資的配套才能跟上去,“落實司法責任制,才能進行薪酬改革。”
鄭紅進一步解釋,雖然過渡期是5年,但並不意味著各地一刀切,都要等5年,而是逐步推開,有些試點市的步伐可能快一點。同時,在深圳、佛山、茂名、汕頭這四個司法改革試點市,也不是全部都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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