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亂扔垃圾、吐痰……長期以來,這些不文明行為一直處於道德層面,大家都只是知道這樣做不好,而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來進行約束。
不過,在杭州,這樣的情況將成為歷史。從今年3月1日起,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向車外丟煙蒂、拋果殼等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違者將受到處罰,拒不履行處罰決定的,將被記錄個人信用資訊。
市民這樣說
想勸阻不文明行為,卻不敢
昨 天下午,記者去杭州最為繁華熱鬧的商圈之一——湖濱路上逛了一圈。看到一個男子衣衫不整,邊走還邊嗑著瓜子,他走過的地方,留下了一路的瓜子殼,時不時地 還向地面吐痰。兩位年輕女子在旁小聲細語:“實在素質太低,亂吐亂丟。”似乎那名男子聽到了女子的話語,駐足,隨後便狠狠盯了她們一眼,兩名年輕女子一看 男子一臉兇相,便立馬走開了。
而後,記者追趕上了這兩名女子,表明瞭身份,並問其當時是否想制止此種行為,“這種人太沒素質了,那 麼乾淨的馬路隨便亂吐果殼和痰。”其中一名姓夏的女子告訴記者,她們當時確實想勸阻,不過,碰到這樣的人,也不太敢“多管閒事”,夏小姐告訴記者,她曾經 在老家因為一男子在公共場合抽煙上前勸阻,結果那男子對她破口大罵,最後雙方還差點動起手來。
想勸阻不文明行為,卻不敢,有這樣想 法的市民確實不少。記者街訪了十幾個不同年齡層次的市民,有90%以上的市民都表示,特別看不慣例如隨地扔垃圾、吐痰等不文明的行為,但這之中,只有 10%的市民表示,曾經有上前勸阻不文明行為的經歷,問其為什麼不上前勸阻,基本上都回答:怕惹是非,不願意管這種閒事。
今後將與個人信用記錄掛鉤
說到底,市民不敢勸阻不文明行為,有一大部分原因就是因為怕惹來不必要的麻煩。不過今後,想勸阻的市民腰桿子會更硬些,因為杭州已經立法,保護不文明行為勸阻人,對干擾勸阻的還將受處罰。
記者了解到,前不久,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批准了《杭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杭州已經通過立法的方式,把部分道德規範轉變為法律規範,這個《條例》將於3月1日起實施。
對 不文明行為的勸阻也以法規的形式予以明確,《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公民有權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勸阻時應當注意舉止文明。行為人應當聽從勸阻,不 得打擊報復勸阻人。如不文明行為人辱罵、威脅、推搡或者公然侮辱勸阻人,《條例》第三十八條指出,對於尚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 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在剛公開徵求意見之初,就引來網友的一陣點讚,不過,隨之的問題也來了,不少網友都有這樣的疑問,“要 是遇到不文明行為時,該向誰舉報?”“在勸阻時真的遭到辱罵,威脅等,用何種手段作為證據?”昨天下午,記者詢問了杭州市政府相關工作人員,“《條例》的 制定不僅是對社會上現存不文明行為的進一步約束,同時也鼓勵公民在遇到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該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屆時,相關違法行為將與個人信用記錄挂 鉤,目前杭州市信用辦和文明辦正就信用執行細則做進一步細化研究,“等到具體落實的時候,會召開發佈會,通報給大家的。”
條例亮點
救人者再也無須“自證清白”
除了保護勸阻人是此次《條例》的亮點外,一些常見的不文明行為也從違背道德上升為“違法行為”。
記者也仔細閱讀了《條例》,主要有4大類不文明行為被提及。
交通出行方面:規定駕駛時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電話,經過人行橫道時,應當禮讓行人,不向車外拋撒物品,不在城市公共交通內飲食,駕駛非機動車時不違反規定載人載物。
公共場所方面: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煙蒂、飲料罐、口香糖等廢棄物,要開展廣場舞、露天演唱等活動應遵守相關規定,噪聲值不應超過社會生活環境的播放標準,等候服務時應當排隊。
居家生活方面:節約糧食、水、電力、燃油、天然氣等資源,合理利用免費提供的公共資源,自覺減少廢氣廢水等各種污染排放物,有序停放車輛,不亂放雜物,不高空拋物,不侵佔公共部位,不堵塞消防通道,以及遵守生活垃圾管理的相關規定,做到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位。
家庭成員方面: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贍養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
此 外,杭州市也正面鼓勵一些文明行為,比如扶老人、救人者沒有必要再自證清白,被救助的人如果主張他的損害是救助人造成的,或主張救助人在這個過程中,未盡 合理限度義務加重其損害的,應當予以承擔舉證責任。比如你扶了一個老人,老人說損害是扶的人造成的,那麼這個老人就要承擔舉證責任,要證明這件事情。
在香港,公共場所講粗話都面臨罰款
從 國際上有關立法來看,為促進城市文明建設,通過法律形式將部分道德規範變為法律規範,在世界各國均有相應的做法。在這些法律規範中,不僅有進行宣傳教育的 促進手段,也有對不文明行為的處罰措施。從亞洲國家來看,例如新加坡,對隨地扔煙頭、高樓拋物、廁後不沖水等不文明行為都制定了相關的法律進行規範。日本 制定了《輕犯罪法》,針對一些輕微道德違反行為進行處罰。
從國內來看,目前已有多個城市頒布實施了文明行為促進法規。根據公開資料 顯示,在香港的地鐵、電車、機場等公共場所,飲食,講粗話、不排隊上下車等不文明行為都構成違法,最高可判罰款2000至5000港元,情況嚴重的還將處 以監禁。又例如:垃圾分類處理這一難題,臺灣就出臺了一些有利於垃圾分類的政策和法律,詳細規定了廢棄物清理的管理、獎罰規則。而深圳市于2012年12 月通過了《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上海市、武漢市也把制定《市民行為規範條例》納入了立法論證調研。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