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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官員因受賄受審 當庭叮囑妻子要多行善

2016年08月05日 10:13:21  來源:中安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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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貪官法庭叮囑妻子多行善 巢湖一官員獲刑5年半

  中安線上訊 據安徽商報消息 為眾多企業的融資擔保業務給予照顧,收受賄賂37起,共120余萬元;擅自違規決定為某公司融資擔保貸款280萬元,給國家造成259萬多元的經濟損失。近日,巢湖市財政局原黨組成員、巢湖市金源擔保公司負責人胡文生(正科級)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巢湖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零6個月。

  [收受賄賂]笑納120余萬元為企業貸款擔保給關照

  檢方指控,為感謝胡文生對巢湖市天豐米業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貸款擔保給予的關照和支援,該公司法人代表高某于2009年12月的一天,以胡文生母親生病為由,送給胡文生1萬元。 2011年的一天,高某以胡文生父親生病為由,送給胡文生2萬元。

  另外,2013年、2014年的端午節、中秋節等節日,高某都去胡文生家中,分別給胡文生送去數萬現金。高某還以胡文生女兒出國為由,送給胡文生人民幣5萬元。高某所送賄賂款共計人民幣33萬元,胡文生均收受。

  從2009年到2015年,胡文生受賄共37起,收受眾多企業的賄賂,為這些企業的融資擔保業務給予照顧。

  據指控,胡文生在擔任巢湖市財政局黨組成員兼巢湖市金源擔保公司負責人期間,分別收受高某等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121.8萬元及2000美元。

  [濫用職權]違規為企業擔保給國家造成損失259萬

  2008年4月,原巢湖市居巢區政府為解決轄區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決定成立巢湖市金源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企業),後更名為巢湖市金源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胡文生擔任該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

  2012年10月,巢湖市永華建材有限公司向金源擔保公司申請融資擔保貸款,額度為人民幣280萬元,期限為1年。對於該公司的融資擔保申請,胡文生不顧公司其他員工反對,在明知公司業務流程的情況下,主動向金源擔保公司相關人員打招呼,要求對該筆擔保貸款申請走不正常程式,既不指派公司人員對永華公司經營情況實地調查,也不將該筆融資擔保項目交由金源擔保公司評審委員會審議,擅自違規決定由金源擔保公司為永華公司融資擔保貸款人民幣280萬元。

  該筆借款到期後,由於永華公司未按約歸還借款。2013年12月2日,銀行依約從金源擔保公司的賬戶劃款人民幣289萬餘元。金源擔保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但280多萬元本金及利息至今沒有追回。

  2015年2月,巢湖市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代替永華公司負責人償還了金源擔保公司30萬元。

  由於永華公司已于2014年1月被巢湖市市場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該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李某無財產可供執行,故金源擔保公司該筆代償款項已無法收回,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259萬餘元。

  [兩罪並罰]一審獲刑5年半 法庭上叮囑妻子多行善

  “我不是一個壞人,而是做了壞事的人”。胡文生在庭審現場對妻子說,希望她生活中知足常樂,多行善、做好事。

  巢湖市法院審理認為,胡文生身為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收受他人錢財,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胡文生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違規為他人提供融資貸款擔保,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構成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胡文生歸案後如實供述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的犯罪事實,就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構成坦白;主動供述檢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犯罪事實,就受賄罪構成自首,依法可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胡文生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犯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來源:中安線上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