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記者潘之望攝
昨日起,《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正式實施。市公安機關346個戶籍派出所,開始受理來京人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居住登記卡》業務由各流管站從10月8日起開始辦理。對於來京人員關心的新辦居住證是否會影響到市民積分落戶的相關問題,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總隊副總隊長張威表示,新證不會影響到原有積分政策。
>>現場
暫住證符合條件可辦居住證
昨日上午9時左右,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廠橋派出所戶籍大廳內,辦理居住證的市民已排起了長隊。
剛剛諮詢完辦理居住證的市民張大姐告訴記者,她是來換領《居住證》的,但民警經過查驗證件發現,張大姐的暫住證已于9月27日過期,且她沒有申請暫住證延期,因此她不符合“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規定,需要先重新申領《居住登記卡》,滿6個月後再申領《居住證》。
此外,記者注意到,張大姐手中的暫住證有別於其他綠色封皮的暫住證,張大姐的暫住證為橙色封皮。
對此,張大姐告訴記者,她來京30多年,曾被評為北京市榮譽市民,因此,張大姐手中的暫住證為A證,封皮顏色區別於一般暫住證。
現場民警介紹,根據《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規定,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並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外
地戶籍來京人員,可以申領《居住證》。相關人員10月1日前辦理的《暫住證》,10月1日後領取的《居住登記卡》,在有效期滿6個月後可以用於申領《居住證》。
而對於張大姐手中的A等暫住證,現場民警表示,新施行的《居住登記卡》和《居住證》將不再劃分等級。
>>解讀
《居住證》可辦理身份證異地換領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總隊副總隊長張威表示,按國家戶籍制度改革規定,實施居住證制度是其中的重要內容。根據國家和本市立法精神,外地戶籍來京人員符合申領條件,領取《居住證》後,可以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三項權利,以及六項服務、七項便利,並且隨著社會、經濟發 展,持證人可以享受的服務和便利還會逐步擴大。
從10月8日起,全市第一批346個流動人口管理站可以辦理暫住登記、領取《居住登記卡》。群眾可以登錄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網站-網上公示-人口管理欄目查詢。年底前,本市其餘社區流管站都將可以辦理暫住登記、受理《居住登記卡》相關業務。
目前,持有《居住登記卡》或《居住證》均可辦理身份證異地換領、駕照業務。如需辦理其他社會事務,相關政府部門正在研究完善政策,外地戶籍來京人員需要時,可以向相關部門諮詢。
工作居住證在有效期不需辦居住證
對於群眾關心的積分落戶問題,張威表示,居住證是通過積分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由於目前具體積分落戶實施細則尚未出臺,目前新政不會影響到原有積分政策。
此外,對於已有北京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需要辦理居住證?張威解釋說,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是市人力和社會保障部門制發,由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的員工申請的,證明在京工作的證件。
北京市居住證是根據《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由外地戶籍來京人員向公安機關自願申領辦理,是來京人員在京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通過積分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原則上,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在有效期內的,一般不需要辦理北京市居住證。”張威說。
京華時報記者王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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