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新網記者 金碩 攝
據住建部網站消息,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近期發佈《關於推行城市管理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的通知》,明確在縣級以上城市管理部門推行城市管理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各地城市管理部門要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方式,對執法活動全過程進行記錄,客觀、公正、完整地記錄執法工作情況和相關證據,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通知》表示,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促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決定在縣級以上城市管理部門推行城市管理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
一、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
各地城市管理部門要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方式,對執法活動全過程進行記錄,客觀、公正、完整地記錄執法工作情況和相關證據,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規範執法文書的製作和使用,確保執法文書和案卷完整準確、合法規範。合理配備並使用執法記錄儀等現場執法記錄設備和視音頻資料傳輸、存儲、等設備。對現場執法活動中容易引發爭議和糾紛的,應當實行全過程音像記錄。
二、推進資訊化建設
積極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資訊技術,結合數字化城市管理平臺建設和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等,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刪改的音像記錄方式,提高執法記錄的資訊化水準。做好執法文書和視音頻資料的管理和存儲,逐步實現與數字化城市管理資訊系統關聯共用。
三、注重記錄工作實效
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定期組織對執法文書和視音頻資料進行抽查檢查。充分發揮全過程記錄資訊在案卷評查、數據統計分析、執法監督等工作中的作用。
各地要充分認識推行城市管理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落實工作要求,配備相關儀器設備,嚴格規範記錄行為,妥善保管使用記錄資訊,確保執法全過程記錄工作有效推行。
[責任編輯:齊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