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烏蘭察布原副市長被訴 該市已有4名高官落馬
薛培明(資料圖)
正義網北京12月12日電(劉帆)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消息,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政府原副市長薛培明(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指定興安盟檢察分院審查起訴,日前由興安盟檢察分院依法向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薛培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薛培明,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興安盟檢察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薛培明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自己原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就任副市長不久便“辭職下海”
2015年8月12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薛培明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11月2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內薛培明決定逮捕。2016年4月,薛培明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終結,移送該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據媒體報道,薛培明在就任烏蘭察布市副市長不久後就“辭職下海”,轉任內蒙古伊東投資集團總裁。
烏蘭察布市已有4高官落馬
據媒體報道,除薛培明外,烏蘭察布市還有3人已落馬,他們是烏蘭察布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陶淑菊,市委原書記王學豐,以及政協原副主席肖萬壽。
2015年8月12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烏蘭察布市2名高官被查,除薛培明外,與其一同宣佈被查的即為肖萬壽。
陶淑菊于2016年4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9月26日,陶淑菊涉嫌受賄犯罪被立案偵查;10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陶淑菊決定逮捕。
另外,2016年9月12日,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許可對市人大代表王學丰采取強制措施的決定(草案)》。次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網站發佈消息,王學豐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並依法採取強制措施。9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對王學豐決定逮捕。
薛培明簡歷:
薛培明,男,漢族,1955年7月6日出生,1971年7月參加工作,197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文化。
1971.7——1979.5 準格爾旗房塔河硫磺廠當工人、幹部;
1979.5——1986.9 準格爾旗硫磺廠當副廠長、廠長、黨委書記(期間1984——1986年在內蒙古大學讀書,專科畢業);
1986.9——1989.4 準格爾旗任紀委副主任;
1989.5——1990.6 準格爾旗任體改委主任;
1990.6——1990.10 準格爾旗煤炭公司任副經理;
1990.10——1991.3 準格爾旗人民政府任旗長助理;
1991.3——1995.10 準格爾旗人民政府任副旗長;
1995.10——1997.2 鄂爾多斯市煤管局任局長;
1995.9——1997.12 參加中央黨校函授學習,本科畢業;
1997.2——2000.11 鄂托克旗任旗委書記;
2000.11——2002.9 鄂爾多斯市任市長助理;
2002.9——2004.4 烏蘭察布盟行政公署任副盟長;
2004.4 就任烏蘭察布市政府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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