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一官員和妻子共同受賄150余萬
夫妻受賄牽出數家行賄疫苗企業
2015年4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下稱藥審中心)原副主任尹紅章被帶走調查,但關於尹紅章的具體涉案細節一直沒有披露。
近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尹紅章的妻子郭某因受賄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隨著該案的曝光,尹紅章利用職權在企業藥品申報審批等事宜上謀取利益的問題也首度浮出水面。根據檢方指控,尹紅章和妻子非法收受或索取150余萬元,來自北京和上海的數家疫苗生產企業也因向尹紅章夫婦行賄捲入該案。
數家疫苗企業被捲入受賄案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現年59歲的尹紅章長期擔任原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生物製品處處長,尹紅章的妻子郭某今年60歲,2015年4月27日她因涉嫌犯受賄罪被羈押。
2010年9月,尹紅章開始擔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副主任,負責生物製品審評方面的工作,分管生物製品藥學部、研究與評價部等多個部門。
2015年4月尹紅章被帶走調查,兩個多月後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通知,免去他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副主任的職務。
公開資料顯示,藥審中心是國家食藥監總局的直屬單位,負責對藥品註冊申請進行技術審評,參與起草藥品註冊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省級藥品審評部門對部分註冊申請事項進行技術審評,並進行品質監督和技術指導等。
而在此之前,尹紅章擔任處長的藥品註冊司生物製品處,主要職責中就包括組織擬訂生物製品的註冊管理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和承擔疫苗監管品質管理體系評估的相關工作。
尹紅章正是利用任職藥審中心和生物製品處的便利,為企業在藥品申報審批事宜上提供幫助來謀取利益。
根據檢方指控,2002年至2014年間,郭某明知尹紅章利用職務便利為北京和上海的數家疫苗生產企業和生物製品研究所在藥品申報審批等事宜上謀取利益,仍與尹紅章共同非法收受或者索取上述公司給予的共計150余萬元。
向企業“借款”30萬元買房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4年期間,郭某明知尹紅章利用擔任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生物製品處處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註冊司生物製品處處長和藥審中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接受北京一家生物製品公司總經理尹某的請托,為該公司在藥品申報審批事宜上提供幫助,與尹紅章共同非法收受或索取尹某給予的錢款共計35萬元。
尹紅章稱,他1995年前後與尹某相識,因工作關係兩人經常一起開會並由此熟識。2002年尹紅章調任藥品註冊司生物製品處處長後,尹某的公司申報過甲肝疫苗、SARS疫苗、禽流感疫苗、手足口病疫苗、甲流疫苗等項目,尹某為了能夠在藥品審批上獲得照顧,兩人之間一直有經濟來往。
2006年上半年,尹紅章分得住房一套,為裝修新房他和郭某到尹某剛裝修完的住處參觀。在參觀時尹某給了他一個裝有現金5萬元的信封,尹紅章直接將信封給了妻子。
在2011年尹紅章購買小產權別墅期間,他以借款為名向尹某索要30萬元。尹紅章稱當時家中有錢,但都是由妻子保管,因妻子不願意拿錢出來,於是找尹某要了30萬元。尹紅章承認也確實幫助尹某的公司推動過審批進程。
尹某在證言中稱,他所在的公司生產的疫苗屬於生物製品,因為尹紅章當時是藥審中心副主任,對他的公司存在監管關係,所以尹紅章張口借錢他不能不同意。他也知道尹紅章雖然口頭上說是借錢,但其實就是要錢。尹某稱自己之所以送錢,就是為了讓尹紅章在藥品審批方面能夠關照他的公司。
夫妻收80萬幫企業加快審批
2007年至2014年間,尹紅章夫婦共同收受北京一家生物醫藥有限公司負責人白某給予的錢款共計80萬元。
尹紅章稱,2000年左右白某成立了北京某生物醫藥有限公司,在尹紅章擔任藥品註冊司生物製品處處長期間,他加快了對白某公司生產的相關藥品的審批進程,使相關藥品于2005年獲得新藥證書、2008年獲批上市。
白某為了表示感謝以及維持關係,自2007年起至2014年,幾乎每年節日期間都會以請客吃飯或送水果的名義給其送錢,每次送5萬至8萬元不等,總數大約80萬元。白某稱,之所以給尹紅章送錢,目的就是為了在藥品審評中獲得尹紅章的幫助。
此外,尹紅章夫婦還共同非法收受上海一家生物科技工程研究所法定代表人姚某給予的錢款25萬元。
尹紅章稱,姚某研究所主要生產銷售小牛血清製品,尹紅章分管的藥廠中有姚某的供貨廠商。因銷路不好,姚某想利用尹紅章職務上的影響力幫她的產品提供銷路。為此,姚某兩次給其現金共計25萬元。
雖然尹紅章稱他沒有直接幫姚某推銷過產品,但相關證言顯示,上海一家採購單位所購的小牛血清主要來源於兩家公司,其中一家便是姚某的公司。
姚某個性比較張揚,多次宣稱自己和尹紅章關係很好,上海的這家採購單位的領導也曾提到過,如果姚某公司的產品可以使用並檢驗合格,就用姚某公司的產品。
尹紅章之妻一審被判處緩刑
在2011年至2014年間,郭某與尹紅章還共同收受了北京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某給予的錢款共計17萬元。
尹紅章稱,他2010年就認識了杜某,2011年初他購買別墅時發現杜某也住在同一個小區,於是來往逐漸密切。因為他是藥品評審中心主管生物製品的副主任,而杜某的公司研發生產疫苗,所以杜某刻意討好他,並給他送過兩次錢。
杜某稱,由於當時他的公司有幾個疫苗正在審評中心審評,所以他想討好尹紅章,希望尹在審批方面不要為難其公司。2012年左右,杜某的公司有多個項目獲得了審批。
法院經審理認為,尹紅章的妻子郭某夥同國家工作人員,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共同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鋻於郭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係從犯,涉案贓款均已追繳,故可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
最終,法院以郭某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處罰金20萬元。目前另案處理的尹紅章尚未有相關的審判資訊。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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