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樓市項目。中新社發 張雲 攝
中新網北京3月26日電 (記者 于立霄)26日晚間,北京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該《公告》要求,在建在售商辦項目不得賣給個人;商業銀行暫停購房貸款。
《公告》指出,商業、辦公類項目(以下簡稱商辦類項目)應當嚴格按規劃用途開發、建設、銷售、使用,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等用途;商辦類項目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於500平方米,不符合要求的,規劃部門將不予批准。
《公告》要求,購買商辦類項目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不得將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時,應當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商業銀行暫停對個人購買商辦類項目的個人購房貸款。
《公告》還規定,已銷售的商辦類項目再次上市並出售給個人的,個人應符合名下在京無房和商辦類房產記錄,並連續五年繳社保或納稅。
商住房是指將商業、辦公用地改建成為住宅形式的項目。此類住房不能落戶口,不能使用學區等住宅配套,只有40年或50年的產權。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稱,自2011年北京執行限購政策後,給了商住房市場空間。由於價格的優勢,使得商住房的投資屬性變得非常強勁。
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尹飛指出,由於嚴格的住房限購政策以及住宅價格較高,不少人將購買小面積商業辦公項目,作為投資或者過渡性居住。開發商為追求利潤最大化,把商業辦公項目設計、開發建設成住宅對外銷售。
北京市房地產仲介協會會長李文傑認為,此次商改住新政出臺,將全面遏制商業辦公用房市場的不正之風,商改住這個商不商、住不住的怪胎,將告別北京市場,成為歷史。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次限購後,商住房流動性會非常差,將從“香餑餑”變成燙手山芋,也使得此類物業或者難以交易,或者出現價格明顯下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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