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保護部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已開展4個月。4個月的強化督查情況顯示,“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產問題突出,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不正常運作問題較為普遍。
環保部最新通報顯示,截至8月7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已開展4個月,28個督查組共檢查39759家企業和單位,發現22392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約佔檢查總數的56.3%。存在問題的企業中,涉氣“散亂污”問題企業7109家,超標排放的62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2349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作的1971個,涉嫌自動監測弄虛作假的4個,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3122個。
從4個月的強化督查情況看,涉氣“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產問題突出。督查組共發現7109家涉氣“散亂污”企業違法生產問題,佔4個月檢查發現環境問題總數的31.8%,未列入當地“散亂污”企業清單內的有3841家。其中河北省石家莊市、山東省德州市和淄博市最多,分別有830、784和553家。
同時,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不正常運作問題較為普遍。督查組檢查共發現4320家企業存在污染治理設施不完善、不正常運作的問題,佔4個月檢查發現環境問題總數的19.3%。其中山東省淄博市、河北省邯鄲市和山東省濟南市最多,分別有432、313和233家。
督查發現,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仍較嚴重。督查組檢查共發現3122家企業存在VOCs治理問題,佔4個月檢查發現環境問題總數的13.9%,缺乏治理設施、治理設施運作不規範的情況仍較為普遍。其中北京市、河南省新鄉市、山東省菏澤市最多,分別有282、251和172家。
環保部要求,各督查組要繼續保持前4個月督查工作力度,保持高壓態勢不放鬆。地方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切實履行責任,加強對涉大氣污染重點行業、重點企業日常巡查和監督管理,切實保障大氣污染強化督查工作取得實效。 (記者 阮煜琳)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