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改革,健步邁向公益性
除利益堅冰 破機制藩籬
事業單位改革,健步邁向公益性
本報記者 趙 兵
“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大中外記者見面會上,面對13億中國人民作出莊嚴承諾。這份美好生活有著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準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更豐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承載這些重要使命的正是廣泛分佈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領域的各類事業單位。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要求深入推進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將事業單位改革和公益事業發展引入嶄新的歷史階段。
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改革根本目的是促進公益事業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益服務需求。這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要破除的是制約公益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要解決的是事業單位在管理體制、機構編制、財政投入、人事制度、收入分配、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深層次問題。
5年來,中央編辦、財政部、人社部等部門密切配合,精心組織指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新聞出版等部門按照“分業推進”的原則,繼續深化行業體制改革。各地區各部門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根據中央明確的方向、主要任務和目標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狠抓貫徹落實,紮實推進事業單位改革。
清理規範、正名歸類,夯實事業單位改革基礎
事業單位是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經過多年的運作和發展,有的任務已經萎縮,有的設置分散、規模過小,有的職責相近、重復設置,有的長期大量空編,有的早已名存實亡。改革的第一步,就是清理規範。經過專項攻堅,通過撤並整合機構、核減空余編制,解決了一些機構設置和實際運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摸清了事業單位的“家底”,規範了編制管理,優化了資源配置。
清理規範之後,還要“正名歸類”,才能“正本清源”。只有把事業單位類別定準,才能有的放矢地創新體制機制。
科學分類,是事業單位改革的前提。經過梳理甄別,將現有承擔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職能的事業單位劃入行政類,將完全由市場配置資源、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劃入經營類,將從事公益服務的劃入公益類。通過科學分類,事業單位實現了準確定位、正名歸類。
通過分類,不屬於公益服務的行政類、經營類被劃分出來,為推進政事分開、事企分開,行政類回歸機關、經營類走向市場打下了基礎。同時,公益類也被細分為公益一類、公益二類,明確了兩種類型的不同定位,為實施差異化管理奠定了基礎。
改革必須堅守“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結合事業單位分類,各級機構編制部門採取多種減編控編措施,不僅將機構編制總量嚴控在2012年底的基數內,而且進一步撤並了機構、精簡了編制。
試點先行、政事分開,切實規範政府職能
多年來,事業單位承擔行政職能,不符合公益服務的定位,政事不分、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效能不高等問題比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審批環節、延長了審批流程。
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自然成為分類明確後推進的第一項重點改革。由於以往行政體制改革重在政府機構,對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基本沒有觸及,沒有現成的樣板可以借鑒,難度可想而知。
這是一次迎難而上的跋涉,更是一次啃硬骨頭的自我革命。
為穩妥起見,中央決定先行試點,在總結經驗基礎上逐步推開。經過反覆研究,最終確定環保部、交通部、水利部作為中央試點部門;江蘇、安徽、廣東、寧夏在省、市、縣三級開展試點,其他省在市縣兩級試點。
各試點地區和部門結合簡政放權和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對行政職能進行清理,取消下放了一大批行政審批事項,進一步簡化辦事環節,降低企業、群眾辦事成本,平均每個試點縣清理的職能任務多達500項。
推動行政職能回歸,按照改革試點要求,政府直屬事業局、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許可、行政裁決等行政職權劃歸了行政機構,堅持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的整合為內設機構。
中央一級,環境保護督察、珠江水系航運作政管理、水文行業管理等行政職能回歸了行政機關。以環保職能改革為例,這次改革試點,在環保部增設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的基礎上,又統籌考慮將6個區域環保中心由事業單位轉為派出行政機構,同時下放督企職能,強化了對地方黨委政府的督察,實現從“督企”到“督政”的轉變,進一步增強了環保督察能力。
地方試點地區,對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的職能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將所有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納入改革試點範圍。改革試點將行政職能剝離回歸行政機構,約2/3的試點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劃歸了行政機構,約1/3的試點單位轉為了行政機關的內設機構。如寧夏在全區範圍內開展試點,試點單位中,只轉職能不轉機構的達到一半以上。
同時,統籌推進行業改革,住建、交通、水利、農業等重點行業結合行業體制改革,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優化整合現有公益類事業單位,統籌執法力量,推進行政執法機構綜合設置。中央編辦、交通部聯合印發了地方交通行業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意見,提出了明確的思路和要求。
通過改革試點,各地理順了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職能配置、優化組織結構、提高行政效能,促進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分步推進、事企分開,營造公平競爭環境
事業單位中,有些是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如賓館、招待所、諮詢中心等,多數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起來的。這些單位普遍存在管理體制不順、競爭意識不強、運作機制不活、國有資產使用效率不高、經濟效益總體較差等問題,戴著事業單位的“帽子”,享受事業和企業兩種體制的便利,既削弱了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也影響了市場公平競爭。
為解決這些問題,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重在推進事企分開,把應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經營活動交給市場。2016年11月,中央決定把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盤子,統籌推進。
改革路徑科學與否,直接決定改革的成敗。針對經營類事業單位不同情況,中央明確區分情況,分步推進改革,經濟效益較好的,2017年前轉企改制;經濟效益一般的,2018年前轉企改制;人員、資產規模較小或資不抵債、債權債務不清晰,基本不具備轉企條件的,2020年底前退出事業單位序列。
目前,中央一級正在抓緊審核轉企改制工作方案,積極推進改革。地方各級,內蒙古、黑龍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廣東、貴州、雲南、甘肅、新疆等10多個省區已印發改革實施意見,其中遼寧、山東等省已基本完成省一級的改革任務。
強化公益、創新機制,不斷激發生機活力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進入攻堅期,公益類事業單位管理和運作中存在的問題日益凸顯,總體規模偏大,佈局結構不夠合理,管理行政化與服務營利性並存,自主權落實不到位,生機活力不足……迫切需要通過深化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加以解決。
5年來,各地區各部門積極推進公益類事業單位改革,創新體制機制,有力促進了公益事業發展:
——改革配套政策不斷完善。中央有關部門先後研究出臺了幹部人事管理、創新機構編制管理、政府購買服務、財政支援、規範收入分配、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等一系列政策,解決了一些制約公益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的問題。各類事業單位統一登記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標準化、線上線下一體化有序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面推開。事業單位新的改革管理制度框架正在形成,治理體系逐步完善。
——事業單位公益屬性不斷強化。公益屬性是事業單位的本質屬性。各地區各部門積極剝離事業單位的非公益性職能,大力破除事業單位逐利機制。上海等省市對公益類單位職能進行全面清理,明確公益一類與所辦企業脫鉤,公益二類所辦的與主業無關的企業也要脫鉤,劃清公益與市場經營的行為邊界。
——機構編制管理進一步創新。各級機構編制部門積極探索建立新型事業機構編制管理體系,實現審批制與備案制相結合、編制保障與購買服務相結合、事前審批與事中事後監督相結合。中央一級在有代表性的主要新聞單位試點人員編制總量管理,在中科院、國家測繪地理資訊局等單位開展機構編製備案制管理試點。江蘇、湖北、河北、天津等省市結合衛生、教育等行業體制改革,推進公立醫院、高等院校人員總量管理改革試點,落實用人自主權,激發發展活力。
——法人治理結構試點不斷擴大。中央編辦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了事業單位章程範本,指導地方開展法人治理結構建設,明確了中央地方共同聯繫試點單位,還對地方試點單位進行了指導。目前,大學章程、圖書館章程、博物館章程等實施工作順利推開,法人治理結構試點穩步推進。各地區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積極探索取消學校、科研院所、醫院等事業單位的行政級別,為打破事業單位行政化的籬笆,強化公益屬性探出了路子。
此外,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部門協同作戰,按照“分業推進”的方針,繼續深化行業體制改革,積極與事業單位改革做好銜接。
五年深化改革,五年破浪前行。事業單位改革破除利益堅冰,衝破機制藩籬,正以人民性為中心,朝著公益性目標鏗鏘奮進,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正一步步變為現實。
《 人民日報 》( 2017年10月18日 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