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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單車押金退回不易 法官支招:可這樣拿回押金

2017-12-05 16:11:00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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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回共用單車押金不容易 你不退押金我就扣車抵債?

  法官支招:可以這樣拿回押金

  一個焦點問題。記者就此問題採訪到朝陽法院民一庭副庭長孫銘溪,在她看來,如果共用單車企業自身難保,消費者維權之路可謂是舉步維艱。但即便在這種艱難的前景下,孫銘溪也給消費者們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議。

  小藍單車、酷騎單車經營出現問題後,相繼出現退押金難現象。至今還有不少共用單車的消費者沒有收到押金退款。今年6月以來,悟空、盯盯、酷騎、小藍、小鳴等多家共用單車企業陷入經營困境,押金能否順利退還成為共用單車行業的

  算賬

  要付出巨大的經濟和時間成本

  對於一家行將破產的企業,工商投訴基本上沒什麼作用,那麼訴訟維權可行嗎?

  孫銘溪算了筆賬:從成本收益角度考量,單車押金通常在100元到300元不等,但一個民事訴訟案件光是預收原告訴訟費可能就需要50元,如果單車企業已經人去樓空無法直接送達,可能還需要墊付數百元的公告費用。再加上立案、開庭、宣判、申請執行的誤工、交通、材料列印成本,前期的經濟投入可能就已經超過能夠追回的押金數額。

  另一方面,訴訟本身是具有一定專業性的活動,由於訴訟標的太小,聘請律師幾乎是得不償失的。當前律師代理民事案件起步收費都在千元以上,聘請律師在經濟性上完全無法獲得訴訟收益。

  即使不考慮經濟上的因素,用戶最終拿到了生效的勝訴判決,由於單車企業已經喪失了償債能力,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能夠執行回款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通過申請單車企業破產清算能否獲得清償呢?孫銘溪分析,這條路依然不好走。“單車企業雖然是重資產企業,但財產主要是已經投放于市場的單車,幾乎不具備收集起來再統一變現的現實可能性。如果走破產清算程式,很可能資產餘額連破產費用都無法覆蓋,更不用說清償用戶的普通債權了。”

  算完了經濟賬,再來算一算時間賬。

  孫銘溪表示,通常一個一審民事案件從立案到獲得勝訴判決快則三個月,慢則六個月以上,但單車企業資金鏈斷裂後,往往會遇到下落不明無法送達的情形,這意味著法院需要公告的方式進行送達起訴書和判決書。這樣下來一個案子可能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才能生效,申請執行的時間還未計算在內。破產清算程式更是漫長,從一兩年到三五年都有可能。

  面對如此巨大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消費者個體維權確實比較難。

  據媒體報道,杭州的一位毛女士近日已將酷奇單車杭州分公司和北京總公司一併告上法院,以欺詐消費者為由,要求押金退一賠三。酷奇杭州分公司為杭州濱江法院所轄,目前該法院已經受理此案。很多沒有拿回押金的消費者正在觀望結果。

  自救

  不退押金,我能扣車抵債嗎?

  拿不回押金消費者們很氣憤,於是有人提出“扣車抵債”。網傳一張照片,有酷騎單車被上私鎖,並且還寫上這樣字樣:對不起各位,押金不退我,只能佔為己用。對於這樣的想法,孫銘溪奉勸還是趁早打消。

  孫銘溪法官告訴記者,所為“扣車抵債”對應的法律規定是留置權。用戶與共用單車企業形成的是租賃合同關係,押金是債的擔保,而不是使用租賃物本身的使用費。消費者因為單車企業不退還押金而去佔有一輛自行車,就涉嫌構成對單車企業財產權的侵犯了。“留置權行使在法律上有一定的程式,如果我們不了解法律擅自佔有車輛並且自行‘抵債’,造成損害的也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孫銘溪還提醒,共用單車作為新興產物,與傳統的租賃合同有所不同。為了便利,雙方訂立一次合同,交納押金,事實上是多次租賃使用的關係,即一輛車上對應多個用戶的使用權,通常一個用戶的押金並不能覆蓋車輛的全部成本,自行“扣車抵債”也容易造成侵權。

  困難

  法律沒有一下子跟上新興事物

  “造成現在的局面其實根本問題在於法律沒有一下子跟上新興事物,典型的就是押金管理的法規沒跟上。網際網路時代這也是可以理解的現象,全世界都面臨這個問題。法律還沒跟上,有的企業就倒了。”

  孫銘溪認為,在一些新興事物上,對消費者的辨別判斷能力也是一種考驗。“對於一切網際網路新型產品都應該關注企業信用,尤其是收費明顯不能覆蓋成本的,基本上是通過投資人大量輸血維持,這種就會存在風險。”

  孫銘溪告訴記者,在法律上,押金屬於一種債的擔保的方式,這種形式雖然普遍存在,但在我國《擔保法》中並未對此種債的擔保方式進行規定。孫銘溪查閱了幾個主要共用單車品牌與用戶之間線上簽訂的共用單車用戶協議,對於押金的收取和處理均未明確約定。

  但是從已經出現的問題看,單車企業作為社會公共交通的參與者,如不對其收取的押金進行有效監管,必將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對單車企業的押金監管勢在必行。

  今年8月,交通部等10部門出臺《關於鼓勵和規範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出:企業對用戶收取押金、預付資金的,應嚴格區分企業自有資金和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在企業註冊地開立用戶押金、預付資金專用賬戶,實施專款專用,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門監管,防控用戶資金風險。企業應建立完善用戶押金退還制度,加快實現“即租即押、即還即退”。

  但時至今日,對於單車企業押金監管的實施細則仍未出臺,誰來監管,如何監管仍未充分明確。

  途徑

  集體訴訟或公益訴訟或可考慮

  隨著小藍單車、酷騎單車等共用單車企業相繼倒下,越來越多用戶面對押金退不了,電話無人接等問題,11月23日交通部公開回應表示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指導地方交通運輸部門,提前採取針對性措施,防止出現相關風險。

  同時,各地消費者協會也幫消費者進行了大量的溝通協調工作。儘管也有不少消費者早期在消協的幫助下退還了押金,但是仍有大量消費者面臨著押金難以退還的情況。中消協表示,截至11月30日,關於酷騎單車全國的消費者已投訴的數量超過了21萬起,通州區消協投訴量是1.1萬起,解決了3125起。

  如果行政手段無法解決,消費者最終還是要通過訴訟來維權。對此也有專家提出了公益訴訟的方式。按照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的規定,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可以由消費者協會作為原告提起訴訟,這便是公益訴訟。此外,還有一種集體訴訟的方式,可以由當事人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

  孫銘溪表示,對於消費者而言,單個訴訟的成本較高,集體訴訟甚至公益訴訟確實是可以探索的較好方法,有利於集中力量進行訴訟行為,也能減少消費者的訴訟成本。但即便贏了官司是否能執行回款還要看企業本身的償付能力。

  支招

  從“退款中”變成“未交押金”怎麼辦

  作為審理民事案件的法官,孫銘溪提醒消費者,不管最終結果如何,事前還是要準備好交款的證據。此外,還可關注轄區內是否有集體訴訟或者公益訴訟正在發起,有的話可以參與。

  有一些小藍單車的消費者發現,在申請退還押金後,APP押金一欄的顯示從“退款中”變成了“未交押金”的狀態,繳納押金和申請退款的資訊不見了。對此,孫銘溪表示,出現這種情況的消費者也不必過於擔心,因為網際網路類產品大多是通過支付寶或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實現付款,支付記錄是抹不掉的。即使APP難以顯示,也可以申請法院調取支付記錄。

  其他對於共用單車有需求的消費者,應充分認識市場交易風險,儘量選擇支援免押金騎行的單車品牌,或者在交納押金後及時申請退還,規避因單車企業經營風險導致的財產損失風險。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