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被劃紅線:脫歐過渡期經批准才能與他國談貿易
海外網1月30日電 據英國快報(Express)消息,當地時間29日,歐盟委員會首席脫歐談判代表邁克爾·巴尼耶(Michel Barnier )布魯塞爾表示,英國將在2019年3月正式離開歐盟,且在過渡階段必須遵守歐盟劃定的紅線。
巴尼耶還斷言,英國將失去歐盟目前與歐盟以外國家的所有貿易協議,只能讓英國首相特蕾莎·梅(Theresa May)的談判代表在布魯塞爾的同意下進行新的交易。
據他介紹,歐盟的立場非常明確,過渡將持續21個月,直到2020年12月31日。即時如此,但英國將從2019年3月29日起停止成為歐盟成員國,成為在布魯塞爾決策過程中影響力為零的第三國。
儘管如此,在長達21個月的脫歐過渡期內英國仍然必須無條件遵守歐盟集團的規定。
巴尼耶稱,“在這段有限的期間內,整個歐盟規則將繼續適用於英國,這些規則包括歐盟法院管轄下的完整的歐盟監督和執法框架。”
此外,巴尼耶還告訴記者,在此期間歐盟通過的新規則亦同樣適用於英國,但英國對此卻毫無發言權。他表示,這是因為英國將繼續擁有歐盟單一市場和關稅同盟的“全部經濟利益”。
當被問及英國是否能夠以尚且保存的“觀察員地位”來質疑歐盟的決定時,巴尼耶說,英國“必須接受”這個決定,因為它已經要求這個協議得到落實。他表示,英國必須接受這樣做,否則歐盟會在談判中會轉向那些會令英國擔憂的分歧以及單一處理方式,而這在英國要求的過渡期內是不可能的。
由於英國脫歐秘書戴維·戴維斯(David Davis)熱衷於推動英國未來貿易協議的工作,巴尼耶表示,他接受了英國將與第三國談判的意願。不過,巴尼耶同時表示,英國在未經歐盟官員批准的情況下,將無法在過渡期間執行這些與第三國達成的協議。
據報道,在巴尼耶講話前,歐盟官員闡明瞭英國脫歐需遵循的事務清單和過渡期限,這個期限也是英國遵守脫歐事務清單的執行期。清單或規定,英國必須同意人員的自由流動、接受歐洲法院裁判的權威,並執行由歐盟集團通過的新規則。擬議的過渡期將於2019年3月29日英國正式退出歐盟之後啟動。過渡的確切期限還將持續討論下去,但是歐盟官員堅持認為,不能超過2020年12月31日。
得知這些消息後,有英國評論表達了擔憂,認為這樣的協議將使英國變成一個歐盟的“附庸國”,並且除了名字之外都留在了歐盟。
據了解,如果沒有過渡協議,英國將在2019年3月離開歐盟,並將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處理對外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