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投入保障制度 大力推進鄉村振興
作者: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李國祥
2月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下稱《意見》)發佈,提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大政方針,明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方向、思路、任務和政策。可以說,新時代鄉村振興戰略的頂層設計已經完成,鄉村振興的後續進展關鍵在於實施與落實。其中,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創新投融資機制,開拓投融資渠道,增加對鄉村振興的投入,對鄉村振興至關重要。正如《意見》指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解決錢從哪來的問題”。
一、要形成振興鄉村的多元投入格局
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投入的資金量極其龐大。資金在市場經濟中始終是稀缺要素,在某種程度上對鄉村振興資源配置具有決定性影響。滿足鄉村振興的巨量資金需求,必須拓寬投入渠道,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對“三農”的資金投入,現有渠道主要是財政和金融。在財政收支形勢趨緊的背景下,國家仍堅持把“三農”作為公共財政的支出重點,優先保障“三農”投入穩定增長。《意見》更是明確要求“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所以相對來說,在財政方面,“三農”的資金投入保障基本不存在問題。但是金融和社會資本投資“三農”的動力不足,增長緩慢。
如何在確保財政對鄉村振興投入不斷增長的前提下,吸引更多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投入鄉村振興,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作用,是一個迫切需要從制度上解決的問題。解決這個難題,需要將財政資金與金融投入有機地結合起來。
長期以來,城市從農村徵用的土地,其出讓收益主要用於城市,而直接用於鄉村建設的比重嚴重偏低。拓寬投入渠道,必須改變土地出讓收益不下鄉的格局,應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地用於支援鄉村振興。對此,《意見》也明確提出:“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進一步提高農業農村投入比例”。
二、要優先滿足鄉村公共事業發展的財政資金需求
“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因此,要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加大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提檔升級;要加強鄉村文化建設和治理體系建設,為農民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務。這些建設和服務供給所需要的投入保障,都具有公共品的屬性,需要政府來承擔。實際上,進入新世紀後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按照以城帶鄉和城鄉統籌、城鄉一體化要求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社會基本服務,特別是村村通工程基本實現,農村教育、衛生和文化等事業不斷發展,這都是政府不斷加大投入的結果。
除了公共品和公共服務需要政府加大投入,鄉村產業興旺更需要政府投入。解決財政投入分散以及與需求脫節問題,必須進一步做好涉農財政資金整合。由此,《意見》也明確提出“優化財政供給結構”“加快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
三、要通過改革創新促進金融機構把鄉村振興投入作為重點
為了緩解農民貸款難、貸款貴,我國加大了農村金融改革力度,雖然“三農”貸款有所增加,但現有農村金融體系提供的貸款和服務與鄉村振興所需巨量資金還很難匹配。解決這個難題,還需要進一步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
農村金融改革發展,既要做大做強現有的農村金融機構,又要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創新農村金融發展。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壯大,必須避免離農傾向。《意見》提出“推動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改革,保持農村信用社縣域法人地位和數量總體穩定,完善村鎮銀行準入條件,地方法人金融機構要服務好鄉村振興。普惠金融重點要放在鄉村”,可謂切中要害。
四、要通過制度性供給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投入鄉村振興
社會資本投入鄉村振興,既要靠熱情,更要靠投資保護和回報。《意見》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要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激活主體、激活要素、激活市場”,這能夠激發市場主體積極性,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鄉村振興。
例如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在依法保護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戶承包權前提下,平等保護土地經營權。類似這樣的制度落實到位,對於吸引社會資本下鄉,並帶動智力和管理等下鄉,能夠產生重要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