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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界支援《禁止蒙面規例》 助止暴制亂 護美好家園

2019-10-31 10:48: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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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會再在遊行、集會時戴口罩了。”香港市民魏女士在最近一次示威現場對記者說,無論自己表達何種訴求,都會恪守一個守法公民的角色。

  10月4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佈,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禁止在《公安條例》所規範的公眾集會及遊行,以及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和暴動中使用蒙面物品。

  面對止暴制亂、恢復秩序這一香港當前最緊迫和首要的任務,香港各界表達了對《禁止蒙面規例》的支援。

  減少違法行為,讓香港靜下來

  香港圍繞修改《逃犯條例》出現的風波已有4個多月,最苦的是香港普通市民。

  市民高松傑住在深水埗黃竹街,正處非法示威活動密集區,幾個月來他飽受暴力侵擾,已是苦不堪言。“我們這些街坊和附近的商戶、打工者,都不願商鋪、地鐵再受破壞,都盼望可以安心在此生活、從商、工作。我們支援‘禁蒙面法’,並贊成用任何方法儘快平息亂局。”

  “向暴力說不”,已成社會最大公約數。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主要目的是希望通過新規例有效減少暴力行為並協助警方調查和執法,儘快令社會恢復治安和安寧。”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

  香港幾個月的暴力衝擊愈演愈烈,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參與者以口罩蒙面來逃避刑責。

  “口罩蒙面是‘助燃劑’。”全國政協常委林建岳指出:“外國有大量研究發現,如果人在蒙面後隱藏身份,不用承擔任何責任,將傾向做出更激烈的行為。因此,世界上許多國家包括西方國家,都相繼訂立禁蒙面法,目的就是通過警方有效執法,加強阻嚇力。”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傅健慈進一步解釋說,《禁止蒙面規例》可以阻嚇違法行動,幫助警察執法、蒐證、舉證,同時也可能減少暴徒和警察的正面衝突,減少流血事件,“是雙贏,值得支援”。

  早在2014年,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就研究過相關法律。特區政府宣佈訂立《禁止蒙面規例》前,她組織成立了“禁蒙面法推動組”,希望促進規例在香港儘快出臺,以應對嚴峻的社會情勢。

  “推動組成立以來,我們隨即在網上展開簽名行動,一天之內支援‘禁蒙面法’的簽名人數就超過4萬。”

  葛珮帆說,禁蒙面法在歐美多個國家早已實施,並且大多是國際人權公約的簽署國,表明有關法例並不會違反國際人權的基本原則。“相比歐美國家,香港《禁止蒙面規例》的罰則較輕,例如在加拿大,蒙面違法最高可判刑10年,在美國有些州甚至會被判處15年監禁。”

  必要、合法,罰則適當,受訪的法律專家均認為《禁止蒙面規例》符合香港基本法,“先訂立、後審議”的方式既有助於儘快止暴制亂,也充分尊重了香港特區立法會的立法權。

  無損市民權利,更是為了保護青少年

  “《禁止蒙面規例》並沒有剝奪市民集會和遊行的基本權利,而是出於公共利益的考慮,尤其是出於識別罪犯的正當利益。”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原副院長顧敏康指出,規例允許抗辯,如特殊工種需要、醫學原因、宗教原因,“不會對市民生活帶來不便。”

  鄭若驊在網志中說,特區政府在制訂新規例時,已充分顧及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內的人權保障條款。“施加的一些限制,也符合相稱性的原則,實現了社會利益與個人權利的合理平衡。”

  有人擔心此規例會影響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嚇跑外來投資者”。對此,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王惠貞表示“這種觀點明顯本末倒置。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暴力無法無天、無日無之,連安全保障都做不到,香港何談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如何吸引投資者和遊客?”

  《禁止蒙面規例》頒布後,效果開始顯現。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指出,新規例生效數天,極端違法暴力事件雖未停止,但極端違法者人數少了。

  葛珮帆的推動組一直關注著新規例的實施情況。“儘管目前依然有暴力事件發生,但參與暴力行為的人數正在下降,警方也認同規例可以有效協助警方執法及舉證,所以《禁止蒙面規例》具有一定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香港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楊莉珊更點出了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的“良苦用心”。目前香港參與違法暴力衝擊而被捕的人中,18歲以下青少年高達數百人,新規例可以阻嚇更多被煽惑的青少年“墮入法網”。

  “要保護青少年學生,不單需要家長、教師的正面引導,更需要明確劃定法律界限。事實上,‘禁蒙面法’的出發點主要不在於懲罰,而在於警戒、預防。”林建岳說,社會加強防範,很多暴力事件就不會發生。

  “教導學生不要蒙面,不要淪為無法無天的暴徒,這才是保護學生、拯救孩子。” 全國政協委員舒心說。

  共同守護法治,止暴制亂才有希望

  “當所謂的表達意見變質成打砸搶燒時,大家不去糾正他們,而是任由他們繼續錯下去,那麼這種‘愛護’,恐怕是一道‘催命符’,讓年輕人誤入歧途,也會將香港帶入萬劫不復的深淵。”香港友好協進會發展基金主席團主席莊紫祥呼籲:“對暴力破壞者,我們要堅決說不。”

  廣大市民清楚,香港要撥亂反正,不能僅指望頒布一兩個法例。舒心表示,只有大家共同支援警方,共同守護法治,形成全民護法的氛圍,讓一小撮暴徒淪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才有成功的希望。

  “實施《禁止蒙面規例》,社會要形成合力。特區政府也必須協調各政府部門,翻出‘法律工具箱’可用的手段,多管齊下,全力平亂。”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專業博士生簡同學說,要確保香港繁榮穩定,需要每一個持份者站出來,發出“正義之聲”,做出“正義之舉”。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