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虛假訴訟 維護司法權威
原標題:嚴懲虛假訴訟 維護司法權威(法治頭條·法治實踐新探索④)
圖①:河南蘭考縣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引導當事人簽署《誠信訴訟承諾書》。
徐藝珊攝
圖②:江西萬載縣人民法院法官到社區開展法治宣傳,提升群眾防範虛假訴訟的能力,宣揚依法訴訟、誠信訴訟理念。
鄧龍華攝
近年來,虛假訴訟案件數量逐年增加,類型日趨廣泛。這在民間借貸、以物抵債、破產、第三人撤銷之訴和執行異議之訴中反映尤為明顯。
虛假訴訟現象不僅嚴重侵害當事人及案外人的合法權益,而且擾亂了正常的訴訟秩序,損害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破壞了社會誠信,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為治理虛假訴訟亂象,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釋,構建防範和打擊虛假訴訟的長效機制。各地法院採取多種措施,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助力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摸清虛假訴訟的現狀
民間借貸訴訟中發案最多,涉暴力催收、高利放貸、虛構債務等“套路貸”手段
2020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和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同時對鴻基米蘭開發公司涉及虛假訴訟的系列案件作出宣判。認定63件案件係虛假訴訟,對鴻基米蘭開發公司罰款6300萬元,並將各案涉嫌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這是近年來人民法院針對虛假訴訟行為開出的最大“罰單”。
“這充分體現了人民法院對虛假訴訟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和重拳出擊的決心。”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盧建平說。
據了解,虛假訴訟已經在民商事審判的各個領域中出現,其中發案量最高的是在民間借貸訴訟之中。2015年至2020年上半年共有6142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涉虛假訴訟,在虛假訴訟中佔比達46.36%。從民事案由發案量的年均增速上看,涉虛假訴訟的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案件年均增長較快,均超100%。
“當前全國虛假訴訟的金額增長較快,上千萬元的案件已經並不少見。涉虛假訴訟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的案件共計1.21 萬件,佔比91.35%,涉案總額1166.81億元,平均每案涉案金額為964.07萬元。”最高法立案庭庭長錢曉晨說,涉案金額超千萬元的涉虛假訴訟民事案件,集中分佈在廣東、江蘇、浙江等經濟大省。
虛假訴訟行為形式多樣,具有較強的隱蔽性,既有當事人利用現有證據,捏造事實,提起虛假訴訟;也有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損害案外第三人的利益;還有當事人與案外人之間惡意串通,提起虛假訴訟,損害另一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等等。“這造成人民法院在審理中準確識別虛假訴訟存在難度,出現‘錯判’,嚴重影響司法公信力。”盧建平說。
實施虛假訴訟行為,有的是為了追求非法的財產利益,有的是為了逃避國家政策的規制。據統計,從虛假訴訟的動機上看,53.84%的案件中被告人為非法取得債權、公積金、保險金等經濟利益,29.65%的案件中被告人的目的是逃避債務履行義務,8.45%案件中被告人企圖通過法院查封或凍結以阻止他人分割資產。還有部分案件中被告人意圖通過虛假訴訟掩蓋賭博等非法債務,或利用法院裁決獲得資產的優先分配。
虛假訴訟的危害還表現在它往往與刑事犯罪緊密相連。據統計,虛假訴訟中有24.65%的案件涉暴力催收、高利放貸、虛構債務等“套路貸”手段,有19.05%的案件為惡勢力或犯罪集團團夥作案。涉虛假訴訟刑事案件被告人的關聯罪名主要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尋釁滋事罪,分別佔比21.97%和11.92%。
出臺司法解釋推進誠信訴訟
綜合運用罰款、拘留措施並通過責令賠償、再審糾錯及時救濟受害人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加大對虛假訴訟的懲治力度。
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制定或者聯合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房地產調控政策下人民法院嚴格審查各類虛假訴訟的緊急通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防範和制裁虛假訴訟的指導意見》等司法文件和司法解釋,不斷加強審查甄別力度,推行誠信訴訟制度建設。
2015年,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成立不久,在審理上海歐寶與遼寧特萊維借款糾紛案時,法官發現證據疑點,經過縝密審查,查明當事雙方惡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當庭認定雙方當事人構成虛假訴訟,在駁回上訴請求的同時,對雙方當事人各罰款50萬元。該案是最高人民法院認定的第一起虛假民事訴訟案,被確定為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
2015年12月29日,在審查新民市人民政府申請再審一案中,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又查明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材料,決定對該評估機構依法罰款1萬元,對其法定代表人及2名直接責任人員各罰款2000元。
“這些案例體現了最高法一以貫之倡導當事人誠信訴訟,維護訴訟案件程式正義的態度,堅決讓不守誠信、不遵規則的當事人自食其果。”盧建平說。
近年來,最高法根據大數據分析的情況,要求各審判單位加強對虛假訴訟高發案件領域的研究,按照當事人實施虛假訴訟行為的特點,尋找虛假訴訟行為的規律,確定識別虛假訴訟行為的方法,指導各級人民法院準確識別虛假訴訟,為規制虛假訴訟提供有效的指引,以加大打擊虛假訴訟的工作力度。
“治理虛假訴訟,要嚴格依法辦理,懲治救濟並重。對於實施虛假訴訟經查證屬實的,根據情節和後果施以罰款、拘留等妨礙民事訴訟強制措施。”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副庭長王富博說,要積極研究虛假訴訟受害人救濟途徑,虛假訴訟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責令虛假訴訟參與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對虛假訴訟受害人提出的再審申請、第三人撤銷之訴、檢察機關提起的抗訴案件,依法及時立案審查審理;確有錯誤的,依法堅決糾正。
開展專項行動打擊虛假訴訟
對律師、律所、鑒定機構等存在的問題,發出司法建議,將關口前移
近日,浙江省臺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一起虛假訴訟案件,章明方等4名被告每人平均因虛假訴訟罪獲刑,其中有一人是從業多年的法律工作者。
2017年,為審批“零土地技改”項目,章明方需將名下針織廠的土地使用權過戶至章晶名下的塑膠廠,於是夥同王冬青偽造了製衣廠與塑膠廠的《土地買賣協議》及一張製衣廠已收到塑膠廠支付的土地款的收條。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法官從土地產權過戶中發現蹊蹺之處:《土地買賣協議》和收條的落款時間均為1998年,但參與協議簽訂的塑膠廠于2013年才成立;協議和收條的紙張是“高橋街道文書稿紙”,而該街道于2001年才撤鄉建街道。據此,可以認定兩份證據均為偽造。
浙江高院副院長陳志君介紹,為加強虛假訴訟的防範與甄別,浙江法院要求,在立案環節,讓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簽署《誠信訴訟承諾書》。對於涉嫌虛假訴訟的案件,法官應盡到合理審查義務,該調查的調查,該傳喚的傳喚。法官未盡到合理審查義務的,應當按照司法責任制要求進行追責。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對在一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中,提供虛假授權委託書冒充他人參加訴訟,妨害民事訴訟的第三人廖某及一律師事務所分別罰款1萬元、5萬元。法院認為,廖某及該律師事務所在明知未得到建築公司真實授權的情況下,向法院提交未經授權的委託書,其主觀上存在明顯過錯,客觀上造成擾亂訴訟正常秩序、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不良後果,應予處罰。
“應積極探索建立虛假訴訟人名單制度和公職人員、律師參與虛假訴訟行為通報制度,在立案、審判、執行各環節將虛假訴訟拒之門外。”王富博說,對律師事務所、司法鑒定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等在制度上、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及時發出司法建議,努力將防範虛假訴訟的關口前移。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發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健全完善防範與打擊“套路貸”及虛假訴訟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江蘇高院民五庭相關負責人介紹,凡涉嫌“套路貸”、非法集資犯罪、非法經營犯罪的網路借貸糾紛,應裁定不予受理;進入審理環節的,應裁定駁回起訴,並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判決書、調解書已經生效的,應依法提起再審,予以糾正。
“實現對虛假訴訟的源頭治理,需要大力開展法治宣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對虛假訴訟危害的認知,引導教育人民群眾依法訴訟,弘揚誠信的社會風氣。”王富博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