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不擾民,治理需精細
完善商業服務網點佈局,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用於從事經營活動,合理設置車輛停放區域……8月5日,上海正式實施《關於進一步規範設攤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試行)》。9月1日,深圳實施《深圳經濟特區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新修訂),也進一步優化擺賣、設攤經營管理方式。兼顧居民日常生活需求和城市整體市容美觀有序,讓小攤販便民不擾民,能激發城市活力,也考驗城市治理。
攤販是城市商業的組成部分。對攤販的服務與監管,是道需要同時破解“幾難”的必答題。小攤販有生存需求,能便利百姓生活,但城市運作需要合理的秩序,經營佔道、噪聲擾民、環境污染等問題也亟待破解。如何求取最大公約數?實踐告訴我們,傾聽百姓心聲,做到統籌兼顧很關鍵。事實上,許多城市對街頭攤販的管理,都經歷了從絕對禁止到逐步開放、分類管理的過程。結合城市發展和百姓需求實際,引導小商小販依法依規經營,是城市治理精細化的題中應有之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注重在科學化、精細化、智慧化上下功夫”“要通過繡花般的細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細化水準”。規範設攤經營活動,涉及不同利益主體。從治理的角度多下功夫、多謀良策,拿出細心、耐心、巧心,尋求可行解決方案,才能破解難題、實現共贏。
從“一刀切”到“分類管”,需要做的工作、協調的利益關係更加複雜。做好調查研究,提升決策的科學性、監管的可行性,十分重要。上海在開放設攤經營區域前,向市民發放1.2萬餘份問卷徵求意見,最終提出多項禁止性要求,如不得影響行人通行、不得影響周邊環境等,盡可能降低消極影響。奔著問題去,用好對話、協商等方式議出辦法來,才能更有效地達成治理共識。今年4月,重慶市兩江新區金山街道,召集攤戶代表、居民代表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共議民心佳園夜市如何規範經營。回應居民關切,了解攤戶訴求,完善監管標準,話說開了、底摸清了,消除隔閡、化解矛盾就會更順暢。民意表達越充分,服務的路標越明確,監管的靶子越清晰,城市商業才能越有活力與持久力。
規範設攤經營,不僅體現著城市治理水準,也彰顯著社會文明程度。街巷叫賣聲、夜市家鄉味,是許多人的美好記憶。居民生活改善了,對小攤販的需求也在改變。例如,既要享受農戶自種蔬菜的新鮮,又希望有類似商超的食品安全保障;青睞夜市的熱鬧,又渴望城市的乾淨。從這個角度講,提升服務與監管水準,讓小攤販依規擺攤、有序經營,也有助於豐富城市商業供給,讓城市更加宜居宜業宜遊。
建設美好城市,離不開每一個人的努力。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人民群眾的需求,為包括小商小販在內的每一個人創造良好環境,就能讓城市既充滿活力又擁有良好秩序。
朱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