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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升格”後財源縮水 周錫瑋批當局“淩遲”

2007年08月03日 08:2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8月3日消息 據臺媒報道,臺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後,所得到臺當局“財政部”撥款卻沒有增加太多,只能分配到305億元(新台幣,下同),臺北縣長周錫瑋相當不滿,指臺北縣應有的財源分配應採專款補助,金額應達600億元以上,臺當局的作法將是“淩遲臺北縣”;而臺北市長郝龍斌昨天也主動出擊,宣佈將推動修改“財劃法”,應對臺北高雄兩市統籌分配稅款驟減的困境。

  據報道,周錫瑋昨天表示,臺當局“財政部”要臺北縣與臺北和高雄兩市參與“統籌分配稅款”的作法相當不聰明,而且北、高兩市也不會同意;在財政收支劃分及統籌分配稅款等“法令”未修改前,以專款補助650億元因應臺北縣“升格”才是明智之舉。

  周錫瑋指出,民進黨當局近3年的稅課收入超收2341億元,去年度繳庫盈餘也超收了340億元,顯示有能力釋出財源為地方政府解困,臺當局“財政部”的方案似乎不服氣臺北縣“升格”,有意歧視臺北縣。

  周錫瑋也反對將臺北縣的營利事業營業額、人口數、土地面積在統籌計算時按70%核列。他說,臺北縣“升格”後,人事費、法定支出、業務擴編、“中央業務”轉移等都需要錢,估算需增加600億元以上,如果按照臺當局“財政部”的規劃方案,臺北縣只能分配到305億元,落差實在太大,臺當局“財政部”的作法將是“淩遲北縣”。 

  另一方面,面對臺北高雄兩市統籌分配稅款驟減的困境,臺北市長郝龍斌主動出擊,2日宣佈將推動修改“財劃法”,在臺北市現行統籌款不減情況下,將原先精省前臺灣省政府統籌款一年約千余億預算交給北北高(臺北市、臺北縣、高雄市)與各縣市重新分配。(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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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郭碧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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