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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選會”與縣市選委會達成領投票折衷方案

2007年12月28日 16:43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2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中選會”提出明年“立委”選舉並“公投”補漏投票動線等6項折衷方案後,昨日已把補漏動線的內容說明正式函文給地方選委會,讓地方選委會可據以開會,採取“中選會”版本的投開票所佈置圖例,使彼此都有下臺階。

  “中選會”日前邀集“直轄市”、縣市選委會溝通領投票爭議,“中選會”在會中除再度提出分桌領票等5項折衷變通方案,雙方也達成補漏動線的共識,“中選會主委”張政雄昨日解釋,只要未走出投票所,還有未領的選票,都可以回頭補領,這是補漏動線,是例外,不是原則,不禁止也不鼓勵。

  報道稱,“中選會秘書長”鄧天佑上午受訪時表示,補漏動線等折衷方案出爐後,地方選委會多表可以研究或接受,這樣的態勢有助於解決投領票爭議,不用再為了一階段或兩階段各執一詞。希望勿在選舉公報、投開票所工作手冊上,加印違反一階段領投票決議的文字與圖例,能讓選舉順利完成,沒有“違法”情事發生。

  “中選會”提出的6項折衷方案為:第1項,“立委”選票、“公投”票採分桌領票,兩桌間隔以50釐米為原則,但可視現場佈置空間調整;

  第2項,投開票所的門口,張貼“‘公投’票可全領、部分領取、全部不領”的顯著標語;

  第3項,在投開票所內,“立委”選票領票處、“公投”票領票處再增加“立體標示牌”,以供選民識別;

  第4項,投錯票匭的“立委”選票與“公投”票視為“有效”,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可引導選民把特定顏色的選票、“公投”票投入指定票匭內,避免錯誤;

  第5項,選民在領取“公投”票後、圈選前,可向領票處“退票”,並加蓋“已領未投票”戳章,放入專屬信封,簡化原先訂定的退票流程;

  第6項,“補漏動線”,即只要選民未離開投票所,還是可以回頭再領取“立委”選票或“公投”票。(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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