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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修改大學錄取規定 考零分仍然不能上大學

2008年07月22日 17:3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7月2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針對日前暴出的“考零分也可以上大學”爭議,臺灣“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今天在臨時常務委員會決議,在即將開始的臺灣大學考試入學志願登記流程中,增訂“校係採計科目中,各科都缺考者,該校係不予錄取”的規定,此舉意味著,考零分仍然不能上大學。

  據臺媒報道,臺灣“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昨天召開常務會議,15名常務委員及代表出席,與會者一致通過上述決議。臺當局教育主管部門主管何卓飛坦承,臺當局教育主管部門建議臺灣相關部門,討論缺考所有科目,是不是能填報志願一事。

  臺灣“招聯會執行秘書”蔣丙煌指出,臺灣“招聯會”昨天一致通過缺考所有科目,以零分計,不能被錄取。他指出,沒有參加考試的學生,和參加考試但得零分的學生性質不同,由於原來相關規章沒有做明確規定,因此增訂這項規定並沒有違背相關規章的問題,而這項規定明年也會在相關規章中增訂。

  據臺媒了解,依臺灣相關規章規定,缺考視同零分,仍然具有被錄取的資格。但近年來臺灣大學錄取率節節上升,臺灣民眾對大學生的素質產生疑慮,臺灣“招聯會”因此昨天在常務委員會中討論通過缺考者不予錄取的決議。

  另據臺媒報道,如果有考生缺考各科零分,但已繳納相關費用,可申請退費。(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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