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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立委”李乙廷當選無效 明年3月14日補選

2008年12月19日 20:01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台灣網12月19日消息 臺灣苗栗縣“立委”李乙廷因賄選被判當選無效定讞,臺當局選務主管部門今天通過明年3月14日補選。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李乙廷12月10日被判當選無效定讞,依臺灣地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相關規定,李乙廷所遺任期超過1年,必須在選務部門收到判決書起3個月內補選。

  臺當局選務主管部門今天下午召開會議,通過苗栗縣第一選舉區缺額補選,明年1月5日發佈選舉公告、1月12日至1月16 日受理參選人登記申請、2月18日參選人抽籤決定號次、3月4日至13日辦理公辦政見發表會、3月14日投票。(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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