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2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鋻於陳水扁任內的“二次金改”問題重重,國民黨籍“立委”邱毅擬具“二次金改善後特別條例草案”,規定涉不法或不當的金融並購,經檢調單位起訴者,得要求並購者賣出股權或解任高階經理人。
邱毅今日在臺“立法院”舉行的記者會中指出,“行政院二次金改檢討小組”日前提出的報告中指出“二次金改”政策執行過程中有“限時限量的不當手段扭曲金融整並”、“公股管理及金融監理積極度不足”等不合理現象,導致許多金融並購案嚴重失序;因此,臺當局有必要訂定特別條例予以善後。
邱毅表示,草案中以“起訴”作為啟動善後的時點,屆時“行政院”善後專責小組,可視不同個案輕重緩急,做不同處理;例如特偵組若起訴相關人員,專責小組就應要求暫停所有的非合意並購,一審判有罪時,再進一步要求釋出股權。
邱毅說,善後方式有很多,包括解任高階經理人等方式,不一定是一開始就要求並購者賣掉股權;草案也明訂,並購程式違反法律或有重大明顯瑕疵者,並購與被並的金融機構有經營決策者,應負連帶責任,董監事人也應立即解任。
此外,邱毅指出,草案明訂整頓“二次金改”政策執行衍生的金融並購弊端,曾被“行政院”列入調查對象的開發金並購金鼎證、臺新金並購彰銀及中信金插旗兆豐金等案,可能是較受影響的案件。
另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檢方特偵組追查陳水扁家相關弊案中的“二次金改案”及企業行賄案,為厘清部分金控公司涉及行賄的事證,以及與陳水扁家的對價關係,本週起特偵組將密集傳喚相關人士到案說明。預計這波傳喚行動結束後,將有多名金控業者由證人轉為被告。
該部分案情,上周傳喚多名財經官員後,已獲得進一步證據,甚至陳水扁昔日核心幕僚馬永成,也向檢方交代政治力介入“二次金改”的實際操作模式。不過,有金控業者態度軟化並證稱“當初迫於無奈,才送錢給扁家”,進而讓檢方掌握陳水扁借勢借端勒索,以及對價關係等事證。(高斯斯)
[ 責任編輯:高斯斯 ]